8月28日靈修

寡婦法官的比喻

路加福音18:1-8

詩歌:你已否禱告?

1. 今早你未離開家前,是否已禱告?
是否已奉基督聖名,懇求主施慈愛恩情,保護及引導?
2. 當你遇見極大試探,是否已禱告?
藉主受死大愛功勞,懇求聖靈扶持引導,堅定不跌倒?
3. 當你心裡充滿憤怒,是否已禱告?
是否已求主施洪恩,使你能以主愛恕人,與他人和好?
副歌:
禱告使疲倦者安息,使黑夜變為白日;
當黑夜或試煉來到,勿忘記禱告。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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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本章介紹了若干“類型”的人,每一個都教給我們不同的屬靈功課。作為一位充滿同情心的醫生,路加描寫的人中間有寡婦也有政治家,有法利賽人也有稅吏,有小孩子也有成年人,有富人也有乞丐。從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中,我選擇了四種“類型”和大家一起“閱讀”。它們所教導的功課非常重要。

一、毫不退讓的寡婦(路十八1–8) 路加提到寡婦比其他幾位福音作者加起來還多(路二37–38,四25–26,七11–17,十八1–8,二十45–47,二十一1–4)。儘管神指示他的子民照顧寡婦(出二十二22–24;申十四28–29,十六9–15;詩一四六9;賽一17、23;耶七6),但在那個時代,寡婦通常入不敷出。早期教會很注重關顧基督徒中的寡婦(徒六1;提前五3–10;雅一27),這是我們今天學習的好榜樣。 當你研究這個比喻時,要試著把它放在東方背景下來看。“法庭”不是一座精美的樓房,而是一頂可以移動的帳篷,隨法官的行程而拆裝。制定日程表的是法官,不是律法。法官端坐帳中,四圍助手環立。人們可以在外面觀看斷案過程,但只有那些被立案受理的案子才可以得到審理。這意味著通常需要賄賂助手,好讓他提醒法官關注自己的案子。 這個寡婦需要克服三個障礙。第一,作為女人,她在律法面前根本沒有立足之地。在當時的巴勒斯坦地區,婦女不上法庭。第二,她是個寡婦,沒有丈夫陪她一起站在法庭上。最後,她很窮,即使想行賄也沒有錢。難怪窮寡婦總是得不到律法本應給予她們的保護! 瞭解了這個比喻的背景,我們就能更好理解耶穌的教導。耶穌主要是鼓勵門徒禱告,為此,他列出了三個對比。

(1)禱告與灰心的對比(路十八1)。若不禱告,我們就會灰心軟弱;就是這麼簡單!灰心(faint)這個詞描述的是信徒心灰意冷,萬念俱灰,想要放棄。我還記得自己因身體不適暈倒過兩次,那是我經歷過的最無助的時刻。當時我覺得自己快要“死了”,但卻無能為力! 主在路加福音十八章1節說的話,與他在路加福音十七章37節的話有關。如果說社會像一具腐爛的屍體,那我們生活在其間的“大氣”正被緩慢污染,這肯定會影響我們的屬靈生活。然而當我們禱告時,就汲取到天上的“新鮮空氣”,這讓我們不至昏厥。 “常常禱告”和“不住地禱告”(帖前五17)是什麼意思?那肯定不是指我們應當常常重複禱告內容,因為耶穌警告我們不要那樣禱告(太六5–15)。相反,它是指我們要讓禱告像平常呼吸一樣自然。除非生病或感到窒息,我們很少會想到呼吸;我們只是呼吸而已。禱告與此類似——它應當成為我們生活中自然的習慣、我們一直生活在其中的“大氣”。 禱告遠不止是嘴上發出的言語;它是我們內心的願望,即使我們沒有說一個字,我們的心仍持續不斷在神面前“渴望”。所以,“不住地禱告”指的是內心有這種聖潔、合乎神旨意的願望,以至於我們持續處於與父愛的相交中,祈求神祝福我們。 你的選擇是:要禱告,還是灰心?

(2)寡婦與神選民的對比(路十八2–5)。耶穌沒有說神的子民就像這個婦人;事實上,他說的剛好相反。正因為我們不像她,所以更應該禱告。耶穌是在由小及大地論證,“如果一個窮寡婦從自私的法官那裡都能得到她該得的,那麼,神的兒女從慈愛的天父那裡得到的正當東西豈不是更多嗎?” 思想一下這個對比。首先,這婦人是個外人,而我們是神的兒女,神看顧他的兒女(路十一13)。寡婦在法官那裡呼求無門,但神的兒女有敞開的通道可以進到神面前,若有需要,可以隨時得著幫助(弗二18,三12;來四14–16,十19–22)。 婦人在法庭中無人相幫,使她的案子得以備審。她能做的只有在法官帳外游走喊冤,令自己惹人討厭。但是當基督徒禱告時,天上有救主做他們的中保(約壹二1)和大祭司(來二17–18),耶穌在神的寶座前不斷為他們代求。 當我們禱告時,我們可以打開神的話語,支取神的諸多應許,可是寡婦試著說服法官聽她申訴案情時,卻沒有任何應許可以支取。我們不僅有神不落空的應許,還有聖靈幫助我們禱告(羅八26–27)。 或許最大的對比,是寡婦來到律法的法庭,而神的兒女卻是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4–16)。寡婦出於貧窮而申訴,我們卻可以支取神一切的豐富,能滿足我們各樣的需要(腓四19)。意思很清楚:我們如果不禱告,靈性狀況就會像這個窮寡婦一樣。這可以激勵我們去禱告!

(3)法官與父神的對比(路十八6–8)。除非你看出耶穌是在對比,否則你會以為,神必須被“說服”或“賄賂”才垂聽禱告!神不像這個法官,因為神是慈愛的父,他留心我們的每一個呼求,慷慨施與恩賜,在意我們的需要,隨時回應我們的呼求。法官幫助寡婦的唯一理由,是因為害怕後者會“纏磨”他,字面意思是“使我眼圈變黑”——比如毀壞他的名譽。但神是為了自己的榮耀和我們的益處來回應我們的禱告,神是不會厭煩我們來到他面前的。那麼,我們如何解釋神延遲回應禱告,特別是耶穌說神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路十八8)呢?記住,神的遲延不是因為他懶散遲鈍,而是因為他正在預備。神總是在回應禱告,否則聖經中就不會有羅馬書八章28節。神始終在一切事上掌權,使萬事互相效力,以成就他的旨意。我們一發出合神心意的請求(見約壹五14–15),神就立刻開始動工。或許我們現在看不到,但終有一天神的應答會臨到。 路加福音十八章8節的問題,與耶穌在十七章22至37節的教導相關聯:“然而,人子⋯⋯遇得見世上有[那樣的]信德嗎?”末世不會是有大信心的時代。在挪亞的時代,得救的只有八個人,而活著出所多瑪城的只有四個(其中一人還倒斃在路上)。

默想:

我有常常禱告不灰心嗎?我的父親受洗是一位牧師叔叔禱告了三十三年的結果,最近教會也有一位老弟兄受洗,他是最資深的慕道友,從植堂的第一天就在了,因為大家不灰心地為他代禱,    神垂聽了禱告。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等那麼久?但是我知道天父樂於施恩,我不必像寡婦去纏磨祂,祂也不像不義之官,關鍵是我信嗎?祂是主,必要替我伸冤!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必要替我伸冤。求祢幫助我常常禱告不灰心,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等那麼久?但是我知道天父樂於施恩,我不必像寡婦去纏磨祂,祂也不像不義之官,關鍵是我信嗎?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