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靈修

最小的事上忠心

路加福音16:10-12

詩歌:要忠心

1. 從基督學校我們今要出發,回想曾坐在主腳前;
我們暢飲於神聖真理活泉,嘗其味有如蜜甘甜。
如今要見證我們親愛救主,在這陌生的世界;
祂差遣我捫,用此神聖指引,無論何代價要忠心。

(副)要忠心!忠心!讓此聲四面回響;
忠心!要忠心!忠於你的榮耀王。
要忠心!忠心!縱然伴侶都失敗;
無論何境況;必站主一邊,讓主常見你忠心。

2. 從禱告小樓我們今正出發,五旬能力如火焚燒;
我們獻自己向主完全降服,並且被聖靈來充滿。
我們今往前正如主的活信,要傳播基督馨香;
一舉一動要將我主來流露,一生一世都要忠心。

3. 從榮耀使命我們今正出發,有如天國所遣使者;
我們奉差遣傳揚救主慈祥,在全世界每一角落。
奉派去拯救黑暗憂傷靈魂,消除罪惡與咒詛;
哦,這是如此神聖嚴肅託付,怎能不為主盡忠心!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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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主的第二個告誡是要忠心地使用物質財富(路十六10–12)。耶穌講得很清楚,你不能將“屬靈的”與“物質的”分開。為什麼主在意我們使用金錢的方式呢?因為金錢不是中性的;它從根本上說是惡的(“不義的瑪門”),只有神可以使之聖化,使用它來行善。保羅和彼得都稱金錢為“不義之財”(提前三3、8;多一7、11;彼前五2)。很明顯,在本質上,錢玷污、敗壞那些愛錢和樂意被它掌控的人。“我們無法做到安全地使用瑪門,”傅士德(Richard Foster)寫道,“除非我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們不僅是在與瑪門交易,而且是在與不義的瑪門交易。”在金錢的使用上不忠心的人,使用神國的“真財富”也不會忠心。我們不能只在神學上正統,在用錢的方式上卻是異端。無論是個人還是事工,倘若浪費金錢,且不願向贊助者誠實交帳,神就不會將真財富交托給他們。涉及到金錢時,保羅總是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1)。

默想:

我有在大小事上都忠心嗎?我不敢理直氣壯地回答,或許在錢財的管理與使用上,我還是比較謹慎的,但是在服事的態度上,卻不敢自誇。人是看外貌,主是看內心。只有自己知道在什麼事上馬馬虎虎,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我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沒有嫌棄我,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我。求祢使我在大小事上都忠心,在服事的態度上不自誇,只有我自己知道在什麼事上馬馬虎虎,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求祢幫助。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