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靈修

浪子回家的比喻

路加福音15:11-32

詩歌:歸家

1. 耶穌溫柔慈聲懇切呼喚你
祂呼喚你快歸家
耶穌站在你心門外等候你
等候你來迎接祂

2. 為何你還推却耶穌的懇請
祂懇請你今歸家
為何你還耽延忽略主救恩
祂因救你把血灑

副歌

歸家 歸家 傷心愁悶者歸家
耶穌溫柔慈聲懇切呼喚你
歸家 懇請你歸家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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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二. 回歸的喜樂(路十五11–24) 我們管這個故事叫作“浪子的比喻”(prodigal這個詞意思是“揮霍浪費的”),但這個故事也可被稱為“慈父的比喻”,因為比起兒子的罪,它更強調父親的恩慈。與前面比喻裡的牧羊人和婦人不同,這位父親沒有外出尋找兒子,但正是對父親良善的回憶使得小兒子悔改並得到饒恕(見羅二4)。請注意故事中小兒子的三段經歷。

(1)悖逆——他去往遠方(路十五11–16)。根據猶太律法,長子得到的家產是其他兒子的兩倍(申二十一17),父親若願意,可以在生前將他的財產進行分配。小兒子要求他的那一份家產完全合法,甚至把它賣掉也不違法,但在他這一方面實在不能算是孝順。這就好像是對父親說,“我巴不得你死!”一旦我們將物質看得比人重要,重視娛樂過於職責,或者以為遠景比家中現有的祝福更真實,我們就總會陷入麻煩。耶穌曾警告兩個爭吵的兄弟,“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路十二15)。為什麼?因為貪心的人永不會滿足,不論他得到多少,不知足的心總會導致他對生活的失望。浪子好不容易才學會這點:你若忽視錢所買不來的東西,就無法享受錢可以買來的東西。 “遠方”不一定是我們長途跋涉才能去到的地方,它首先存在於我們心裡。小兒子憧憬著“享受”遠離家庭、不受父兄約束的自由。倘若羊的丟失是因為愚蠢,錢幣丟失是因為粗心,那麼這個兒子失喪是因為他任意妄為。他想隨己意而行,因此忤逆自己的父親,傷透了父親的心。 然而,遠方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所期望的那樣。他的資源耗盡,狐朋狗友散去,又遭遇饑荒,先前他不肯為父親做的事,現在卻被迫為陌生人去做——去工作!主在這一幕中強調,罪在棄絕天父旨意的人生命中的作為。罪許諾自由,卻只帶來奴役(約八34);許諾成功,卻帶來失敗;許諾生命,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男孩以為他會“找到自我”,可卻迷失了自我!當神被排除在我們的生活之外時,享樂就變成奴役。

(2)悔改——他醒悟過來(路十五17–19)。“悔改”意味著“改變想法”,那正是男孩喂豬時發生在他身上的。(對猶太男孩來說,這是怎樣的一份工作啊!)他“醒悟過來”,這暗示迄今為止,他還沒有“做回自己”。在罪中有一種“瘋狂”,似乎會麻痹我們裡面神的形象,釋放出人裡面的“獸性”。這個年輕人改變了對自己和他處境的想法,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他坦承父親是個慷慨的人,在家中服侍比在“遠方”的自由不知好多少倍。是神的良善,而不是人的敗壞領我們悔改(羅二4)。如果這孩子只想到自己——他的饑餓、他的思鄉、他的孤單——他早就絕望了。但痛苦的環境幫助他以全新的方式看待父親,這給他帶來了希望。倘若父親對雇工都很和善,或許他也願意饒恕兒子。 如果停在這裡,這孩子只會經歷到後悔,而非悔恨(林後七10),但真正的悔改除了涉及心靈和情感,還涉及意志——“我要起來⋯⋯去⋯⋯對他說”。我們的決定或許是高尚的,但除非照此行動,否則它本身永遠不會帶來任何永恆的益處。悔改若真是神的工作(徒十一18),罪人就會順服神,將得救的信心放在耶穌基督身上(徒二十21)。

(3)歡喜——他回到父親那裡(路十五20–24)。耶穌在這裡回答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指控(路十五2),因為父親不僅跑去迎接兒子,而且為了慶賀他回家,還準備了盛大的筵席,邀請村民來參加。父親一點都沒有容小兒子把悔罪告白說完;他打斷他,原諒他,下令開始慶祝! 當然,這位父親向我們展示了天父對悔改罪人的態度:神有豐富的憐憫和恩典,他向罪人所發的愛極其大(弗二1–10)。所有這一切成為可能,是因著神子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不管某些傳道人(或歌手)如何宣稱,我們絕不是被神的愛所拯救的;雖然神愛全世界,但全世界並沒有都被拯救。我們乃是被神的恩典所拯救,恩典就是付上代價的愛。 在東方,老年人一般不會跑,但這位父親卻跑著去迎接他的兒子。為什麼?一個明顯的原因是他對兒子的愛,以及他想展示那份愛。還有,這個偏離正路的兒子曾給家庭和村莊帶來恥辱,根據申命記二十一章18至21節,他應當被石頭打死。如果鄰居開始用石頭打他,他們可能會傷到正在擁抱他的父親!這是多麼震撼的一幅圖畫,它表明了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 小兒子希望在遠方找到的一切,他回到家後都找到了:衣服、珠寶、朋友、歡樂的慶祝、愛,以及對未來的確信。是什麼造成了這麼大的區別?小兒子沒有說,“父親,給我!”他說,“父親,把我當作⋯⋯!”他願意做個雇工!當然,父親沒有要求他“賺取”饒恕,因為無論多少善行,都不能救我們脫離自己的罪(弗二8–10;多三3–7)。在遠方,浪子學到了苦難的意義,而回到家中,他發現了憐憫的真義。 戒指是兒子身份的一個標誌,而“最好的袍子”(無疑是父親的)是他重新被接納進入家庭的證據(見創四十一42;賽六十一10;林後五21)。雇工不會戴戒指,也不會穿鞋子或貴重的衣物。筵席是父親表達他的喜樂並與他人分享喜樂的方式。如果按律法來對待小兒子,那將會有場葬禮,而不是歡宴。細想一下父親對兒子的描述很有意思:他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曾經死去,現在活著;曾經失喪,現在尋著)。這是每個失喪的罪人借著相信耶穌基督來到父面前的屬靈經歷(約五24;弗二1–10)。請注意浪子回到父親那裡和我們借著基督來到父面前(約十四6)的相似之處,來到父面前只有一條路,就是借著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你回家了嗎?

三. 饒恕的喜樂(路十五25–32) 比喻講到這裡,文士和法利賽人自覺有信心可以逃脫主的審判,因為主集中在講稅吏和罪人,他們就像故事中的浪子。但耶穌繼續講下去,介紹了大兒子,這個形象清楚地描繪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稅吏和罪人犯的是肉體上的明顯之罪,但法利賽人和文士所犯的卻是靈裡的罪(林後七1)。他們的外在行為或許無懈可擊,但他們的內在態度卻是可惡可憎(見太二十三25–28)。 我們必須承認,大兒子有一些值得稱讚的美德。他辛勤工作,總是順服父親。他從不給家人或村裡丟臉;很顯然,他朋友眾多,足夠籌劃一場開心的聚會(路十五29)。他看起來是個良好、可靠的公民,與弟弟相比,差不多是個聖徒。 不過,順服和勤奮儘管重要,卻不是對品格唯一的檢驗。耶穌教導說最大的誡命是愛神愛人(路十五25–28),而這兩條誡命大兒子都違反了。他不愛神(在故事中由父親代表),也不愛他的兄弟。哥哥不願原諒他的弟弟,因為弟弟浪費了家裡的財產,又羞辱了家庭的名譽。他同樣不願原諒父親,因為父親恩慈地饒恕了那傢伙所犯的罪! 當你察看大兒子的罪,你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他代表了文士和法利賽人。首先,他是自義的。他公開宣佈弟弟的罪,卻看不到自己的罪(見路十八9–14)。法利賽人主要是從外在行為,而不是內在態度來定義罪的。他們完全不明白登山寶訓的信息,及其對內在態度和心靈聖潔的強調(太五–七)。 驕傲是他的另一個弱點。想想看,那麼多年來他一直侍奉父親,從未違背過父親的旨意!這是多麼好的見證!可是他心不在焉,老夢想著舉行宴會,和朋友們享受享受。他只是個苦力。像先知約拿一樣,大兒子遵行神的旨意,卻不是從心底裡願意的(拿四;弗六6)。他是個苦幹的人,也是個忠心的工人——這些都是值得稱讚的品質,但他所做的不是“出於愛的侍奉”,不能討父親歡心。 你會不由得注意到,他對失蹤的弟弟不聞不問。想像一下,他還得問別人才知道弟弟已經回家了!父親日復一日地守候著小兒子,最終遠遠地看到他,但哥哥直到僕人告訴他,才曉得弟弟已經回家了。 即使知道這會讓父親非常開心,哥哥也不想讓弟弟回家。為什麼他要和這個將自己繼承的家產浪費掉的人再分家產呢?為什麼他要和給家庭和村子都丟臉的人共享父親的愛呢?浪子的放蕩生活只會讓大兒子顯得更好,這也許會讓父親更愛順服的他吧。毫無疑問,小兒子回來對大兒子是個威脅。 也許大兒子最令人不安的,是他猛烈的怒氣。他對父親和弟弟都很生氣,不願意進家來共同慶祝。 憤怒是正常的情緒,不一定是有罪的。“生氣卻不要犯罪”(弗四26,引用詩四4)。哥哥對父親生氣,因為父親給小兒子擺設筵席,而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他對父親說,“倒為他宰了肥牛犢!”因為父親饒恕了浪子,哥哥的夢想完全破滅了。 哥哥當然生弟弟的氣,因為弟弟得到了全部關注,還得到了父親特別的禮物。在哥哥看來,弟弟一點都不配這一切。他忠誠嗎?不!他順服父親嗎?不!那為什麼他會得到如此慈愛的對待呢? 法利賽人信奉的是善行的宗教。通過禁食、研經、禱告、奉獻,他們希望賺得神的祝福,配得永生。他們對神的恩典知之甚少,或者說一竅不通。不過,不是因為他們所做的,而是因為他們沒有做的,使得他們與神疏遠(見太二十三23–24)。當他們看見耶穌接待並饒恕不敬虔的人,他們就敵對,卻看不到自己也需要救主。 跑去迎接浪子的同一位父親,從家中出來勸大兒子。我們的天父是多麼恩慈、多麼屈尊俯就,他對我們的軟弱又是多麼恒久忍耐!父親解釋說,他若知道大兒子的想法,早就會為大兒子和他的朋友舉辦宴會,但這孩子從沒有告訴過他。還有,自從分過家以後,大兒子就擁有了全部家產,他可以隨意使用。 哥哥拒絕進家;他留在外面,撅著嘴生氣。他錯失了饒恕弟弟的喜樂、修復破裂關係的喜樂,以及取悅父親和與家人重歸於好的喜樂。哥哥可以對一個僕人心平氣和地說話,卻不能對弟弟和父親和顏悅色! 如果我們失去了與神的相交,就不能與弟兄姐妹相交;反過來,如果我們不饒恕別人,就不能與神相交(見太五21–26;約壹四18–21)。當犯罪的人表現出真正的悔改,我們就要饒恕他們,竭力以恩典和謙卑挽回他們(太十八15–35;加六1–5;弗四32)。 最後一句話是父親說的,所以我們不知道故事的結局是怎樣。但我們確實知道,文士和法利賽人繼續敵對耶穌,與耶穌的跟隨者劃清界限,並且他們的領袖最終導致了主的被捕和遇害。儘管父親苦苦哀求,他們還是不願進來。 在這一章裡,除了大兒子,每個人都經歷到了喜樂。牧羊人、婦人和他們的朋友都經歷到了尋回東西的喜樂。小兒子經歷到回歸和被慈愛、滿有恩慈的父親接納的喜樂。父親經歷到兒子無災無病地回來的喜樂。然而,哥哥不肯饒恕弟弟,所以他沒有喜樂。他本可以悔改並參加歡宴,可是他拒絕了,因此他呆在門外,內心倍受煎熬。 在多年的傳道和服侍生涯中,我遇見過一些大兒子(或大女兒!),他們寧可心懷怨恨,也不願享受與神和神子民的相交。因為不願饒恕,他們與教會甚至家人疏遠;他們非常肯定別人都錯了,只有自己是對的。他們可以大談特談別人的罪,卻對自己的罪視若無睹。

 

默想:

我能體會天父的心意嗎?盧雲從父親的角度看這個故事,並且把他的觀點與林布蘭的名畫連結起來,這幅畫現在還掛在聖彼得堡的隱士園博物館,我家中的壁爐上面有一幅縮小的複製品,我也常常對著這幅畫沈思。面對叛逆的小兒子,我們看到了一位傷心的父親!甚至畫中他的眼中都哭瞎了?饒恕是要付代價的,眼淚已經流乾了的父親,失明的父親,心中可是比誰都清楚。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歡迎浪子歸家,意味著可能再受一次傷,再被孩子欺騙。除非我們摸著天父愛罪人的心,不然誰能饒恕這樣的不孝子呢?雖然聖經上沒有明說父親是如何改變的,但我相信是藉著禱告!即使面對大兒子的頂撞,他還是顯出極大的耐心來:「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有什麼喜樂比得上多年的禱告蒙應允呢?浪子回頭金不換!一個禱告的父親,雖然經歷傷心的痛楚,但是在浪子回頭的時候,還是會動了慈心!禱告的功效不僅是浪子回家的神蹟,也包括了父親心態的改變。體會天父的心意,先與自己和解,再與自己的父親和解,進而扮演一個稱職的父親,也與自己的兒女和解。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藉著浪子回頭的比喻提醒我,也要體會天父的心意。求祢使我成為一個禱告的父親,先與自己和解,再與自己的父親和解,進而扮演一個稱職的父親,也與自己的兒女和解。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