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靈修

耶穌是世界的光

約翰福音8:12-20

詩歌:走過的路

如果耶穌不是生命的光
天堂不是永恆的家
如果永生不是真實的盼望
活著多麼虛空迷惘
我試過沒有信仰的日子
走過沒有盼望的路
我嚐過沒有目標的痛苦
因此我珍惜現在
感謝耶穌祢是生命的光
天堂是我永恆的家
因為永生是我真實的盼望
我活著不再虛空迷惘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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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2. 光與黑暗(約八12–20) 耶穌說的第二句偉大的“我是”的話,當然適合約翰福音八章前11節的語境。也許那時太陽正要升起(約八2),耶穌便把自己比作正在升起的太陽。這就意味著他再次自稱為神,因為對猶太人來說,日頭象徵著耶和華神(詩八十四11;瑪四2)。我們的銀河系只有一個太陽,它是生命的中心和源頭;照樣,神也只有一位,他是萬有的中心和一切生命的源頭(約一4)。“神就是光”(約壹一5);光照射到哪裡,就顯明出那裡人性的邪惡(弗五8–14)。 耶穌說的“我是”的話與住棚節有關。住棚節晚上,聖殿裡會點起巨大的枝形燭臺,記念曠野裡為以色列人領路的火柱。事實上,約翰把三個“曠野意象”組合在了一起,就是嗎哪(約六)、磐石出水(約七)和火柱(約八)。 “跟從”主耶穌意味著相信他、信靠他,信徒跟從他就會得著生命和光。未得救的人是在黑暗裡行,因為他們愛黑暗(約三17及以下)。約翰福音的主要信息之一就是屬靈之光正在照耀,但人卻無法領會——他們還試圖熄滅那真光(約一4–5)。 並非所有猶太領袖都離開了人群,還有些領袖肯定是那婦人走了以後才來的。他們又像往常那樣,跟耶穌辯論。這次,他們指控耶穌自稱為“世界的光”,借此為自己作見證;而猶太公會是不允許人為自己作見證的。 然而,光不得不為自己作見證!唯一看不到光的是瞎眼之人!也許法利賽人是在引述我們主自己的話(見約五31及以下),但耶穌馬上駁斥了他們的論點。這部分的關鍵詞之一是見證,被用到七次。耶穌說得很清楚,他們的見證不足信賴,因為他們的判斷是不真確的。他們憑著外貌判斷,無非是人的判斷,但耶穌是基於屬靈的知識來判斷。他們審判那個行淫時被抓的婦人的方式證明:他們既不明白律法,也不認識自己罪惡的內心。 既然他們想一石二鳥,利用律法定那個婦人的罪,同時又陷害主耶穌,耶穌就用律法來回答他們。耶穌引用了一條原則,就是有效的審判必須要有兩個見證人,這條原則在申命記十七章6節、十九章15節及民數記三十五章30節都能找到。耶穌就有兩個見證人:耶穌自己作見證,天父也同樣為他作見證。約翰福音五章37至47節告訴我們,父的見證就在神的道中。 他們自己的彌賽亞近在眼前,這些律法專家卻不認識他,真是可悲!他們聲稱曉得神的律法,卻不認識賜下律法的神。他們沒有讓神的道住在心裡(約五38),也沒有經歷過神的愛(約五42)。他們不認識父,因此也不認識子。 耶穌雖然沒有正面回答他們的問題:“你的父在哪裡?”但父這個詞在本章中出現了21次,所以耶穌並沒有避開這個問題,而是誠實地面對它。他知道他們的“父”不是神,卻是魔鬼!他們雖然信奉宗教,卻是魔鬼的兒女! 他們想捉拿耶穌的進一步企圖再次被父神挫敗,因為主捨命的時候還沒有到。神的僕人若是在神的旨意當中,他們履行職責時,就能剛強壯膽、得享平安。

默想: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是什麼意思?我首先想到的是第一章所說的真光,這個心裡的光照,並不是像太陽從外面照在大地上,而是由內而外的照亮。聖靈在人心中的點燈,也是如此,除了引導路途,也讓人看見自己的罪,自己責備自己。這個世界最可悲的,不是犯下多重大的罪,而是自以為在光明中、自以為比別人看得清楚。當耶穌說:「你們誰是沒有罪的….」,就在一片難堪的沉寂中,他們從老到少一個一個低著頭走開了,而那行淫的婦人,也在這位生命的主光照中,真正從黑暗裡被釋放了。「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真是我們最深切的渴望!我也曾經經過死蔭幽谷,是主耶穌的真光引導我重見光明,祂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我現在因著認識耶穌,成了    神的兒女!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赦免了我,光照出我裡面的隱情,讓我可以活出討祢喜悅的生命。求祢幫助我更深地認識祢,也就認識祢的父。因為跟從祢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