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靈修

點燈放在燈台上

路加福音11:33-36

詩歌:世上的光

你們是世上的光 城造在山上
將不能隱藏 將不能隱藏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 是放在燈檯上
就把一家人照亮 把一家人照亮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 照在人前
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
便將榮耀歸給天
你們是世上的光 你們是世上的光
像城造在山上 不能夠隱藏
你們是世上的光 你們是世上的光
像燈在燈檯上將世界照亮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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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這個例子不是來自歷史,而是來自日常生活,耶穌以前也用過(太六22–23)。神的道是照亮黑暗世界的光(詩一一九105;箴六23)。然而,光只在外面照耀是不夠的,它必須進到我們裡面,才能帶來益處。“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最亮的太陽也不能讓瞎子看見。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時候,我們的眼睛就被打開,光照耀進來,我們就成為光明之子(約八12;林後四3–6;弗五8–14)。我們要利用這光,持有單一篤定的信仰觀。如果我們一隻眼看屬神的事,另一隻眼看世界(約十二16),光就會變成黑暗!基督徒沒有“朦朦朧朧的生活”,神要求的是完全的降服和順服(路十一23)。我們每個人不是被光明影響,就是被黑暗控制。可怕的是有些人心裡剛硬,違背神,以致不能區分光和暗!他們以為自己在跟從光,其實追隨的是黑暗。文士和法利賽人學習律法時自稱“看到了光”,但其實他們是活在黑暗中(見約十二35–50)。

默想:

我有把燈放在燈台上嗎?這個比喻主耶穌常用,在馬太福音的山上寶訓中,就曾經多次出現,在路加福音的上下文中,主要是問我全身是光明的嗎?我需要自我省察,是否常常求聖靈光照引領,行在光明中?我知道心靈的眼睛要明亮,必須倚靠聖靈行事,而耶穌基督就是那真光,我要緊緊跟隨祂。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讓我心靈的眼睛明亮,得以倚靠聖靈行事,我要緊緊跟隨祢,常常求聖靈光照引領,行在光明中。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