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靈修

饒恕七十個七次

馬太福音18:21-22

詩歌:再給我一個機會

再給我一個機會,不要使我失去今天;
再給我一個機會,不要使我悔恨連連。(x2)

主啊!赦免我,赦免我無知的過去,
主啊!接受我,接受我破碎的心靈。

再給我一個機會,不要使我失去今天;
再給我一個機會,不要使我悔恨連連。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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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三、饒恕(太十八21–35)

當我們開始在謙卑誠實的氛圍中生活時,就必須預料到有危險。除非謙卑和誠實帶出饒恕,否則關係就不可能得到修復和鞏固。彼得意識到了其中的風險,於是問耶穌他以後該如何處理。 但彼得犯了一些嚴重的錯誤。首先,他缺乏謙卑。他確信弟兄會得罪他,卻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會得罪弟兄!他的第二個錯誤是問饒恕的次數和上限。愛是沒有界限和維度的(弗三17–19)。彼得以為饒恕一個人七次,已經足夠表明他有極大的信心和愛了。畢竟,拉比說三次就夠了。 主的回答是,“直到七十個七次”(490次)。這肯定讓彼得大吃一驚。誰能記下那麼多次冒犯呢?而那正是主要表達的意思:“不計算人的惡”(林前十三5)。若能饒恕弟兄那麼多次,我們就已經養成了饒恕的習慣。 然而,耶穌教導的不是隨意、膚淺的饒恕。基督徒的愛不是盲目的愛(腓一9–10)。基督要求的饒恕是基於他在馬太福音十八章15至20節給出的指示。對於一個不斷重複同一罪行的人而言,來自其他肢體的愛和寬恕無疑會鼓勵他,給他力量去勝過罪。如果我們給弟兄定罪,那只能帶出他最糟糕的一面。但如果我們創造出愛和寬恕的氛圍,我們就能與神同工,帶出他最好的那一面。

默想:

我有饒恕自己的弟兄嗎?我有,大多數的過失都可以饒恕,但是我也承認有一些深層的傷害很難饒恕。譬如說背叛,那不僅是一種感受,也是一種撕裂,讓得罪我的人完全失去我的信任。除非出於主的愛,否則饒恕根本做不到,更別提七十個七次了。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饒恕了我,我也曾得罪弟兄,幸虧有成熟的基督徒饒恕了我。求祢幫助我饒恕自己的弟兄,知道如何從心裡饒恕他們,而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