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靈修

捨己背起十字架

馬太福音16:24-28;馬可福音8:34-9:1;路加福音9:23-27

詩歌: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

1.十字架的道路要犧牲,要將一切獻於神,
要放一切在死的祭壇上面,火才在這裡顯現。
2.當我們唱詩禱告時候,何等願說「獻所有」!
但是前面有更重的十字架!有更艱難的生涯!
3.你要變節,或忠心到死,讓一切完全損失,
直等到永活主的豐盛生命,天天充滿在你靈?
4.神的救法是死裡得生,你與主合為一人,
在十字架上因信與祂同釘,從你身活出祂命。
5.我們的得失並不要緊,神的旨意當留心,
我們若將萬事都看如糞土,主才不會受攔阻。
副歌:
這是十架道路!你願否走這個?
你曾否背十架為你主?
你這奉獻一切給神的人!對神你是否全貞?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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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弟兄姐妹、朋友們早,今天是6月13日,我們今天有三処的平行經文:路9:23-27/太16:24-28/可8:34-9:1談到關於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

主耶穌向門徒們啓示自己將要走一條十字架的道路,祂來到地上的使命是要成爲人類的救贖主,祂自己要成爲被殺的替罪羔羊。耶穌要門徒們知道十字架的道路是要捨己,甚至是犧牲,付上生命代價。主耶穌已經確定自己走的是一條十字架道路,祂對那些要跟隨祂的人有什麽要求呢?

三本福音書都有這樣一句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這裏的“若” 是一個虛擬的問句,耶穌把要跟隨祂的條件和代價先向門徒和衆人説明。什麽是“捨己”?捨己英文的意思是:“deny yourself”,就是要放下自己,甚至是拒絕自己,完全降服在主面前。捨己是一種生命的態度和意願,當一個人有一顆願意放下自己的心,才有可能跟從主。

然而有一顆願意的心,並不保證我們可以跟隨主一直走下去。因爲我們生命中有 “老我”,也就是我們老舊的肉體生命,這些“老我”的生命包括自己的喜好、不好的個性、坏脾氣等。當我們體貼肉體時,就無法跟隨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真正的意思:就是把自己不討神喜悅的東西都釘在十字架上,也就是藉著十字架來對付自己。這種對付是天天要做,這就是爲什麽主耶穌要求我們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的真意。

默想:

我是否願意效法主耶穌的榜樣,學習捨己,背自己的十字架,天天地跟從主呢?這是一條不容易走的路,卻是每一位服事主的人應該要走的路。

有一段時間神讓我們學習順服神的功課,我和太太結婚之後的8年裏,多數的時間是離多聚少。93年我從紐約到休斯頓來工作,太太還在紐約工作,那時我們面臨一個問題,應該在那裏定居下來。從情理的分析來看,太太在紐約的工作很穩定,收入和福利都很不錯,她的所有的親人和朋友都住在紐約附近。她自己也很不願意離開紐約,後來我們就把這事帶到主面前來尋求。

經過一段時間的尋找,太太在休斯頓找到一個很小的公司,工資比在紐約少了30%,又沒有什麽福利,她一直覺得很委屈。但是當她想要拒絕時,神要她去思想一個字“聖”,這個字是在要求她的耳和口都要順從王。她向神禱告,若是神要她搬到休斯頓,她自己雖然覺得這不是一個聰明的決定,若是神的旨意,她也願意順服。

當時雖然覺得很不容易,但因爲願意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依靠主所賜的恩典,我們就能一直走下去,走到今天,一起服事,一起成長。

禱告:

主耶穌啊,你已經為我們走上十字架的路,我願意捨下自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你,但我知道自己是個軟弱的人,求你來幫助我,賜給我恩典和力量,使我能一直走下去,直到見你的面爲止,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