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靈修

3月7日靈修

論到起誓和謹守

馬太福音5:33-37

詩歌:祢信實何廣大

1. 你信實何廣大我神我天父,
全無轉動影兒藏在你心;
你不改變你慈愛永不轉移,
無始無終的神施恩不盡。
(副歌)
你信實何廣大,你信實何廣大,
清晨復清晨,主愛日更新;
我所需要,你慈手豐富預備,
你信實何廣大,顯在我身。

2. 春夏秋冬四季有栽種收成,
日月星辰時刻循轉不止;
宇宙萬物都為造物主見證,
述說天父莫大信實仁慈。
(副歌)

3. 罪孽都赦免,有平安在心內,
神親自引導如天堂之樂;
力量為今日,大盼望為將來,
全賜給我另有萬福備妥。
(副歌)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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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1.       論起誓(太五33–37;利十九12;申二十三23)。本段為5:21–48耶穌六段教導的第四段,所針對的應是類似利19:12; 民30:2; 申23:21–23的規定。由於發誓多以神明之名為之,故耶穌此處的教導有可能也與十誡所提「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對照出20:7; 申5:11)有關,因為以 神之名發誓,最終卻食言或無法做到,便是妄稱 神的名。古代社會中,在日常生活中濫發誓言應是很普遍的現象,以致猶太拉比、希臘 羅馬的哲學家經常為文討論濫發誓言的問題,指出發誓應鄭重其事,否則後果嚴重。 以發誓的方式說話,暗示人的語言只有在誓言之下所出的才有約束力、需要負責,其它的話卻沒有約束力、無須負責,但耶穌在此的教導指出不該有此區別:耶穌首先在5:34–36以四次「不可指着……起誓,因為……」警告,以天、地、耶路撒冷起誓,要意識到這是極其鄭重的,且很可能會讓自己陷入妄稱 神之名的罪過,而以自己的頭起誓,則是毫無意義的,因而與起假誓無異;耶穌接着在5:37強調,門徒的言語重在誠信,一言既出,便受其約束,為其負責,因此門徒說話便不該、也無須訴諸誓言(對照5:33)。這裡的罪不是“咒詛”,而是用誓言來確認所說的是真的。法利賽人使出各種招數回避真理,誓言即是其中之一。他們避免直呼神的聖名,而是用耶路撒冷城、天、地或身體的某個部位來指代。 耶穌教導我們要言語誠實不虛,品格真實無偽,這樣就不需要任何附加籌碼來讓人相信我們。言語根植於品格,誓言絲毫不能美化品格。“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越是話多想說服人的,越是可疑。

默想:

我的言語值得他人信賴嗎?我是否有喜歡誇大、信口開河這類的問題?我必須承認,雖然沒有刻意說謊,自己仍有信口開河的問題。言語誇大實在是個不容易察覺的罪,有時候輕易許諾別人,其實卻做不到。雖然不會起誓賭咒,但是斬釘截鐵的話說了不少,有時候連自己都不信賴自己?

禱告:

主啊,求祢幫助我不犯言語誇大、信口開河的罪,讓我知道如何節制我自己的嘴唇。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