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靈修

3月14日靈修

積攢財寶在天上

馬太福音6:19-21;路加福音12:33-34

詩歌:這世界非我家

1、這世界非我家,我無一定住處,

我積財寶在天,時刻仰望我主,

天門為我大開,天使呼召迎迓,

故我不再貪愛這世界為我家。

2、天上萬眾聖徒,望我快來相見,

我將前往歡聚,主已赦我罪愆,

    我雖軟弱貧苦,靠主一無所掛,

故我不再貪愛這世界為我家。

副歌

           我主,你知我無良友像你,    

                    天堂若非我家,我必流離無依,    

                   天門為我大開,天使呼召迎迓,    

故我不再貪愛這世界為我家。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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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此處的焦點,為門徒對財物當有的正確態度:

(1)  6:19–20首先指出,地上所積攢的財寶,有各樣風險,無法永存,但積攢在天上的財寶,則無此風險,暗示真正值得門徒追求的永恆價值,是服事 神(見之後6:24),而非積攢世上財富。6:21進一步提醒,人心總是與他的財寶在一處,再次鼓勵門徒要積攢天上的財富。此處的對觀經文為路12:33–34。人們習慣把生活劃分成“屬靈的”“物質的”,耶穌卻不這樣劃分。他在很多比喻中明確指出,對財富有正確的態度是真屬靈的一個標誌(見路十二13及以下,十六1–31)。法利賽人貪愛錢財(路十六14),利用宗教牟取私利。倘若我們生命中有真正的基督的義,就能合宜地對待物質財富。 耶穌從沒有歌頌貧窮,也沒有譴責用正當途徑獲取財富。神創造一切,包括食物、衣服和金銀等貴重之物。而神宣稱他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創一31)。神知道我們生活所需用的(太六32)。事實上,他“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提前六17)。擁有物質不是錯,被物質擁有才有問題。拜偶像的罪和偽善的罪一樣危險!聖經有許多地方對貪戀的罪提出了警告(出二十17;詩一一九36;可七22;路十二15及以下;弗五5;西三5)。 耶穌警告為今世之物而活的罪。他指出了貪心和拜偶像的可悲結局。物質會奴役心靈(太六19–21)、頭腦(太六22–23)和意志(太六24)。我們也可能有被物質捆綁的時候,但我們理當是自由的,受聖靈掌管。 倘若心靈貪愛物質,把世俗得失看得比在天上的投資還重,那只會帶來可悲的損失。地上的財富也可以為神所用。但若是為自己積存財富,我們不僅會失去這些財富,最終連我們的心也會隨之失去。我們不僅不會經歷屬靈的富足,反倒會成為貧窮。 積攢財寶在天上是什麼意思?就是用我們所有的一切去榮耀神;對物質生活放開一些,不斤斤計較。它也意味著用天國真正的富足,而不是用這世界虛空的財富來衡量生活。

默想:

我的財寶在天上嗎?如果是,我是以怎樣的方式,積攢財寶在天上?我承認自己仍然會為自己積存財富,用分期付款買車買房,存退休基金等等。但是我並不會用這世界虛空的財富來衡量生活,因為我不讓物質奴役心靈,不把世俗得失看得比在天上的投資還重,我經歷過屬靈的富足,也以甘心樂意奉獻的方式,積攢財寶在天上。

禱告:

親愛的天父,謝謝祢讓我不被物質奴役心靈,不把世俗得失看得比在天上的投資還重,而能以甘心樂意奉獻的方式,積攢財寶在天上。因此我要專心為祢而活。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