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靈修

我神為何離棄我

馬太福音27:45-54;馬可福音15:33-39;路加福音23:44-48;約翰福音19:28-30

詩歌:完成救贖

我來是服事世人,我來是賜予生命,

我來是引導迷途,我來是完成救贖。

他已獻上生命,他已完成使命。

成了,成了,完成救贖,成了,成了,完成了。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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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馬太福音的敘事中

四、被天父棄絕(太二十七45–56) 耶穌是早上九點被釘上十字架的;從九點到中午,他被懸掛在日光之下。但到了中午,突然有不可思議的黑暗籠罩了大地。這並不是沙塵暴或日食,像某些自由派作家所解釋的那樣,而是天降的黑暗,持續了三個小時,仿佛一切受造之物都在為造物主默哀。逾越節前,埃及有三天黑暗(出十21–23),而此時,當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而死時,地上有三個小時的黑暗。 在黑暗降臨之前,耶穌至少說了三次話。兵丁釘他十字架的時候,他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他同悔改的強盜講話,肯定他會進入樂園(路二十三39–43)。他也把自己的母親交給所愛的門徒約翰照顧(約十九18–27)。但黑暗來臨後,耶穌沉默了三個小時。 三小時後,黑暗離開了。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句話直接引自詩篇二十二篇1節。就是在那黑暗的時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他被父神棄絕!這段黑暗象徵了他所承受的審判,那時他為我們“受了咒詛”(加三13)。詩篇二十二篇2節提到白日和夜間,接著第3節讚美了神的聖潔。一個聖潔的神怎會喜悅那個成為罪的兒子呢? 耶穌是用希伯來文說這些話的。旁觀者不明白他講的是什麼,還以為他在呼求以利亞的幫助。如果他們認真聆聽並全面查考過詩篇二十二篇,就會明白真理。 主又接連講了三次話。他說,“我渴了”(約十九28),這應驗了詩篇六十九篇21節。有人同情他,用醋沾他的嘴唇,其他人則等著看以利亞會不會來救他。 然後,他大聲喊著說,“成了!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在那一時刻他仍能高聲喊叫,表明他能徹底地控制身體的機能。然後,他心甘情願地交出他的靈魂,斷了氣。 儘管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林後十三4),死時卻展現出了非凡的能力。三個奇跡同時發生: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震使很多墳墓開了,有聖徒從死裡復活。幔子裂開象徵著通往神的道路已經開啟(來十14–26)。再也不需要聖殿、祭司、祭壇或祭物,因為耶穌已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 地震讓我們想起神將律法頒佈給摩西時,西奈山上發生的情景(出十九16及以下)。各各他的地震表明律法的要求已經得到滿足,律法的詛咒被永遠廢除了(來十二18–24)。裂開的幔子象徵耶穌戰勝了罪;地震象徵他勝過並成全了律法;而聖徒的復活證明他擊敗了死亡。 聖經沒有說這些聖徒是誰;或許只是已死的普通信徒。欽定本聖經指出,耶穌復活之後他們才離開墳墓;新美國標準版聖經贊同這一觀點。很難相信他們週五下午就獲得新生,卻一直待在墳墓裡直到周日。新國際版聖經指出,這些聖徒是耶穌死時立即復活並走出墳墓的,但是直到耶穌復活之後,他們才進了耶路撒冷城。逾越節那天猶太人不大可能去墓地,因為他們擔心會被死者玷污。這些聖徒在那時復活,可能沒有人察覺。這一切帶出了百夫長和看守耶穌之人的見證,“這真是神的兒子了!”這表明他們有得救的信心嗎?不一定。但它的確表明他們的心向真理敞開了。

馬可福音的敘事也相仿

午正(可十五33)。中午的時候,黑暗籠罩大地;造物主受苦,被造的世界也不忍目睹。這確實是一個神跡,不是風暴或日蝕之類的自然現象。逾越節正午不可能有日蝕。神用遍地的黑暗對人講話。 首先,猶太人肯定會聯想到第一個逾越節。埃及的第九災是三日的黑暗,接著是最後一災,頭生的被殺(出十22–十一9)。各各他的黑暗宣告神頭生的、獨生的愛子,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舍了自己的命;也宣告審判即將到來,人類將面臨嚴厲的審判。

申初(可十五34–41)。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講了七句話,其中三句在黑暗來臨之前:“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3);“婦人,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黑暗降臨的時候,十字架上靜默無聲,他正在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 申初的時候,他靈裡極其痛苦,在十字架上大聲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見詩二十二1)黑暗象徵耶穌被父棄絕,他是替我們接受審判。和從前一樣,在場的人聽不懂他的話,以為他在喊先知以利亞。可見,遍滿這地的不僅是光線的黑暗,還有人心思的愚昧(林後四3–6;約三16–21,十二35–41)。 然後,耶穌說,“我渴了”(約十九28),有士兵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給他嘗(見詩六十九21),他說了最後兩句話:“成了”(約十九30),“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二十三46;見詩三十一5)。耶穌不是被人殺死的,他主動為我們擺上自己,把命舍去(約十11、15、17–18);耶穌不是殉道者,他是甘心樂意地獻上,成為世人的贖罪祭。 耶穌死的時候發生了兩件大事:地震(太二十七51),聖殿幔子裂成兩半。幔子使人和神隔絕,但是現在,耶穌的死給全世界的人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12–22;見約十四6)。神賜下律法的時候,西奈山上有地震(出十九16–18),如今,律法在耶穌基督裡已經成全了,律法的咒詛已經塗抹了(羅十4;加三10–14)。借著他的犧牲,耶穌不僅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捆綁,而且讓我們不再受整個祭祀制度的轄制,得了自由。 羅馬百夫長的見證震撼人心,要知道這句話會讓他付出代價:猶太人和羅馬人都會鄙視他。耶穌基督真是神的兒子,這是馬可福音的一個重要主題(可一1、11,三11,五7,九7,十四61–62)。耶穌的神性讓他的僕人身份顯得更加奇妙、更加高貴(腓二1–11)。

路加福音的敘事中

五、耶穌和父神(路二十三44–49) 我們必須牢記,主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是他和父之間的永恆約定。主沒有像殉道者那樣,出師未捷身先死,他也不僅僅是人們效法的榜樣。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清楚寫明,耶穌不是為自己的罪而死,因為他沒有罪;他是為我們的罪而死。他將自己的生命獻上作為贖罪祭(賽五十三4–6、10–12)。 長達三小時的黑暗是個神跡。那不是日食,因為逾越節期間是滿月,不可能出現日食。那是從天而降的黑暗,當神子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時,黑暗籠罩了十字架。造物主受苦受死時,天地萬物似乎都為之動容。以色列人在埃及過第一個逾越節之前,有三天的黑暗(出十21以下)。當耶穌掛在十字架上,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死之前,也有三小時的黑暗(約一29)。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5至46節和馬可福音十五章33至34節都記載了主在黑暗結束時的呼喊,它引自詩篇二十二章1節,“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種被棄絕的痛苦是什麼並沒有解釋,我們也無從得知耶穌的感受,但它無疑與主為我們成為罪這個事實有關。 主大聲呼喊,“成了”(約十九30),這是勝利的宣言。主完成了父交給他的工作(約十七4)。救贖之工已經做成,預表和預言都成就了(來九24以下),救主現在可以安歇了。 隨後,主在十字架上對父說了最後一句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見詩三十一5)實際上,這是猶太兒童的睡前禱告,它告訴我們主是滿懷信任、甘心情願(約十17–18)和得勝地死去的。那些稱耶穌為救主的人,也能帶著同樣的自信和確據離世(林後五1–8;腓一20–23)。 主交出他的靈魂時,聖殿的幔子被“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十五38)。這一神跡向祭司和人們宣告,進入神同在的那條路,現在向所有願意憑信心靠耶穌基督來到神那裡的人敞開(來九1–十25)。罪人不再需要地上的聖殿、祭壇、祭牲或祭司,因為神子已經做成救恩的工作,這一切都成就了。 路加記載了對基督臨終時發生之事的三種反應。負責行刑的百夫長作見證說,“這真是個義[無辜的]人,是神的兒子!”(可十五39;路二十三47)他對黑暗、地震印象深刻(太二十七54),當然還有耶穌受苦、受死的方式。他一定深為震驚,因為耶穌呼喊之後立刻斷了氣,而受十架酷刑的罪犯常常拖好幾天才死去,根本沒有力氣說話。 來看熱鬧的人慢慢散去,有些人捶著胸,自覺有罪(路十八13)。這些人是信徒嗎?可能不是。他們只是看客,來看行刑,但他們看到和聽到的事足以指證他們自己的罪。

約翰福音的敘事

2.受死(約十九28–30) 我們的主知道事態的進展;他順服父的旨意,一切盡在掌握中。他不肯喝有止痛作用的酒(太二十七34),儘管當時把這種酒給被釘十字架的人喝是常例。為了應驗聖經的預言(詩六十九21),他說,“我渴了”。他所忍受的是身體真正的痛苦,因為他有著人的身體。在這黑暗的三小時之後,耶穌開始感受到神的震怒,並與他隔絕(太二十七45–49)。把黑暗、口渴和分離這三樣放在一起,就是地獄般的光景!他口渴,有身體方面的原因(詩二十二15),也有屬靈方面的原因(詩四十二1–2)。 有一位兵丁可憐耶穌,他用海綿蘸了他們自己喝的那種廉價的醋,伸到耶穌嘴邊,給他潤潤嘴唇。我們一定不要想像耶穌被掛在很高的十字架上,士兵夠不到。他的腳大概離地面一米多高,若有人想要把海綿綁在葦子上,伸到他的嘴邊給他喝,也是很容易的事。如今,我們若拿出自己的東西,分享給那些有需要的人,也是“給耶穌喝”了(太二十五34–40)。 詩篇六十九篇有著強烈的彌賽亞含義。請留意詩篇六十九篇3節:“我⋯⋯喉嚨發幹”。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25節提到了詩篇六十九篇4節,我們也應該把詩篇六十九篇8節和約翰福音七章3至5節聯繫起來看。約翰福音二章17節引用了詩篇六十九篇9節。約翰福音十九章28至29節提到了詩篇六十九篇21節。請留意詩篇六十九篇強調的“辱駡”這個詞(詩六十九7–10、19–20),以及“深水”這個意象(詩六十九14–15;也見路十二50)。 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說了七句話,就是人們所知的“十架七言”。首先,他想到了別人:那些把他釘十字架的人(路二十三34),那位信他的盜賊(路二十三39–43),以及他的母親(約十九25–27)。最核心的那句話是關乎他和父的關係(太二十七45–49)。最後三句話是關於他自己:他的身體(約十九28–29)、他的魂(約十九30;也見賽五十三10)、他的靈(路二十三46)。 他喝了那醋,仍是口渴,但他卻有能力發出勝利的喊聲。他大聲喊著說:“成了!”在希臘文文本中,這個詞用的是tetelestai,意思是:“完成了,已經完成了,永遠完成了!”我們主的痛苦的確結束了,但這句引人注目的話還包含著更多的內容。許多舊約裡的預表和預言至此都應驗了,一次乃至永遠的贖罪祭也獻上了。 我們如今不大熟悉tetelestai這個詞,但在主後1世紀的時候,各色各樣的人都會在日常生活中用到這個詞。僕人會向主人彙報說:“您所分派我的事,我已完成了”(見約十七4)。祭司檢查祭牲,發現它的確毫無瑕疵,也會說:“成了”。耶穌當然是神完美的羔羊,沒有污點,也沒有殘疾。藝術家畫完一幅畫作,或者作家寫完一部作品,他也會說:“成了!”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完成了神一直在畫的圖畫,完成了神寫了幾百年的故事。因著十字架,我們就明白了舊約裡所記載的禮儀和預言。 或許tetelestai這個詞最重要的意思就是商人所說的:“債務已完全還清了!”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捨命時,他完全滿足了神律法的公義要求;他完全為我們還清了罪債。舊約裡的任何祭物都不能除去罪,它們的血只能遮蓋罪。但神的羔羊所流的寶血卻能夠除去世人的罪(約一29;來九24–28)。 從前,有一位古怪的傳道人,名叫亞歷山大·伍騰(Alexander Wooten)。有一天,一位輕浮的小夥子來到他面前,問他說:“我要怎麼做才能得救呢?” “太晚啦!”伍騰回答說,隨後就做著自己的事,不再理他。 這位小夥子大感驚異,於是問道:“你是說我現在想要得救太晚了嗎?做什麼也不行了嗎?” “太晚啦!”伍騰說,“都做完了!你只要相信就行了。” 耶穌基督受死是約翰福音的重要主題。在耶穌正式開始服侍之前,施洗約翰就宣告了他要受死(約一29、35–36)。我們的主第一次提到這個主題是在約翰福音三章14節,那句經文給出的意象就是被釘十字架(也見約八28,十二32)。耶穌經常談到“背起十字架”(太十38,十六24)。彼得承認他信耶穌是基督之後,耶穌明確宣告自己要被殺(太十六21)。後來,他又告訴門徒說自己會被釘在十字架上(太二十17–19)。 縱觀約翰福音,我們可以找到好幾個意象,象徵主的受死:羔羊被殺(約一29)、聖殿被毀(約二19)、舉起的蛇(約三14)、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18)、種在地裡的麥子(約十二20–25)。這些意象都讓我們清楚地看到耶穌受死絕非偶然,它乃是神的預定。從最嚴格的意義上來講,他不是被人謀殺,而是自己心甘情願地為我們捨命。他的死不僅僅是榜樣,而是贖罪。實際上,他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是救贖的工作。 有些不信主的人憑空杜撰,說什麼耶穌沒有真的死去,他只不過是在十字架上“昏厥”了,然後又在涼爽的墳墓裡“復蘇”了。這真是無稽之談。有太多的見證人證明耶穌的確是死了:百夫長(可十五44–45)、四卷福音書的作者、天使(太二十八5、7)、猶太人(徒五28)、基督自己(路二十四46;啟一18),甚至敬拜主的那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啟五9、12)。當然,保羅、彼得和約翰都在他們的書信中提到過基督受死。 耶穌的死是自願的:他甘願把靈魂交付神(約十九30,也請留意約十17–18)。他“舍己”(加二20)。他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作獻給神的祭物(弗五2),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約壹二2)。在路加福音九章31節,他的死被稱作“去世”,這個詞在希臘文中是“出離”(exodus)的意思,暗示他是逾越節的羔羊,把他的百姓從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我們需要永恆的時間來瞭解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所發生的一切。

默想:

父神為什麼沈默?「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神性隱藏了嗎?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只是軟弱的人嗎?或是  神也死了?神人二性合一在耶穌裡面一起經歷死亡。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遍地都黑暗了。真光熄滅了,罪惡好像得勝了。這是逆轉的時刻,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大功告成了。捨己的愛是這個重要敬拜的最高價值,舊約的豫表應驗了!我認同莫特曼的看法,父神的心也一定受痛苦,而聖靈則是默默加添聖子的力量,助祂一次獻上自己無罪的身體成為永遠的贖罪祭!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替我這個罪人忍受與父神分離的痛苦,我怎能不痛哭悔改?求祢幫助我體會祢被父神離棄的感受,並不是死亡而已,而是祢一次獻上自己無罪的身體成為永遠的贖罪祭!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