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靈修

耶穌差遣眾門徒

馬可福音16:14-18

詩歌:主!請差遣我

1. 我是主,在海天中,聽見百姓的哀求,
我民住在罪惡中,我要拯救:
我造夜空之星辰,照亮黑暗的天空,
誰肯帶著我的光,誰肯為我?
差遣我,主!請差遣我!我已聽聞你夜間召我!
我願去,主!你若領我,你的百姓常記我心中。

2. 我是主,在雨雪中,百姓痛苦我承擔。
為愛他哭泣,他卻遠離我。
我要破碎石頭心,賜給他們愛的心。
我的話要傳給他。誰肯為我?
差遣我,主!請差遣我!我已聽聞你夜間召我!
我願去,主!你若領我,你的百姓常記我心中。

3. 我是主,在風火中,貧窮殘疾我看顧。
我為他擺設宴席,我要拯救。
上好飲食我供應,直到他們心滿足,
我將生命賜給他,誰肯為我?
差遣我,主!請差遣我!我已聽聞你夜間召我!
我願去,主!你若領我,你的百姓常記我心中。
請差遣我!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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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馬可福音的敘事,但是,當耶穌真的顯現的時候,他責備門徒心裡剛硬,以至不信(見可六52;八17)。他表明復活的見證是可信的,也是當信的。馬可福音十六章14節的“十一個”(英文聖經無“門徒”二字)就表示“門徒”,因為當時只有十個人在場,多馬不在(約二十19–25)。 四十天之後,基督升天,在此之前,主耶穌給了門徒幾個使命(太二十八18–20;路二十四47–49;約二十21,二十一15–17;徒一4–8)。馬可福音這裡講的使命,可能是耶穌在加利利山上頒佈的大使命的一部分(太二十八16–20)。 在這個使命裡,耶穌指出我們要傳什麼信息,我們的侍奉是什麼;然後,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跡跟隨,這是耶穌本人才能給的憑據。這個信息就是福音,就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的大好消息。我們的侍奉就是與全世界分享這個好消息。 有些人對馬可福音十六章15至16節的理解很膚淺,他們說罪人必須受洗才能得救,但這句話的重點是信,而非受洗,所以那種解讀是錯的。如果人不信,就會被定罪,不管是否受洗(見約三16–18、36)。早期教會認為信徒都要受洗(徒二41,十44–48)。神差遣摩西去埃及挑戰法老的時候,賜給摩西特別的能力,讓他可以行各樣神跡,這些神跡是一種憑據,印證摩西真是神所差來的(出四1–9)。先知也是如此(王上十八;王下二14–25)。主耶穌給使徒這些特別的“記號”,是為了強化他們的信息(徒十九11–12;林後十二12;來二3–4)。神跡本身並不能證明一個人是神差來的,他的信息必須首先忠於神的話語(見帖後二;啟十三)。 這裡所列舉的神跡,使徒時代確實發生了,並且記在使徒行傳裡。拿蛇的最好例子就是保羅在馬耳他島上的經歷(徒二十八3–6),但聖經沒有記載喝毒物不受害的具體事例。神肯定還行了許多奇事,是我們所不知道的,但我們到天上就全都知道了。 悲哀的是,一些人擅作主張,以為自己也可以表演神跡,結果卻死於蛇咬或中毒。他們顯然誤解了聖經。當然,有些人會說,他們死是因為信心不夠!但是,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所以,他們本來就不該搞這種表演。 拿蛇來證明自己信心的人,其實陷入了魔鬼的試探,就是魔鬼在聖殿頂上給耶穌的試探(太四5–7):“跳下來吧,試試神會不會保護你”,這就是撒但的言外之意。撒但想讓我們在人面前“炫耀”信仰,逼神行神跡,而這種神跡本是沒有必要的,這就是試探神。耶穌不試探神,我們也應當效法他的榜樣。是的,神保護他的兒女,就是按照神的旨意,在他們遇到危險的時候出手保護。但是,神沒有義務在我們愚妄地違背他旨意的時候保護我們。神呼召我們憑信心而活,不是憑運氣;神呼召我們信靠他,不是試探他。

默想:

我是否已經接受主的差遣?是的,主的差遣是給所有信徒的。我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着他們,就是奉主耶穌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有些人不相信這是馬可寫的,認為是後來添加的,但是也可能是由馬太福音或是口述傳統簡化的版本。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與聖父共同差遣聖靈,內住在我心中。也已經差遣了我。求祢幫助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