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靈修

用槍扎主的肋旁

約翰福音19:31-37

詩歌:頭戴荊棘

身穿紫袍, 頭戴荊棘, 飽受戲弄, 心身皆疲;
為了愛, 上十架, 邁步走向髑髏地;
釘穿槍札, 寶血流盡,一切尊榮為你為我捨棄。
如此的愛怎能不顱,放棄自我願意隨主,
路途雖是艱難, 為了愛生命可付;
任憑淚流,我心堅固, 那日主說: 「你是忠心愛僕」。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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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約翰福音的敘事

3. 埋葬(約十九31–42) 有兩組人被牽涉到主被埋葬這件事中來:一組人是羅馬兵丁(約十九31–37),另一組人是猶太信徒(約十九38–42)。罪犯被留在十字架上慢慢死去,也是常有的事,因此猶太人的宗教領袖盡其所能讓耶穌和那兩個盜賊快點死去。然而,我們的主掌控著事態,他在“申初”即下午三點鐘的時候把靈魂交托出去了(見太二十七45–50)。“十架七言”的最後三言都是在他捨棄生命之前很短的時間內說出來的。 值得一提的是,羅馬兵丁沒有按照彼拉多的吩咐打斷耶穌的腿,卻做了他們不該做的事,即用槍紮他的肋旁。在這兩件事上,他們都應驗了神的話!逾越節羔羊的骨頭是不能折斷的(出十二46;民九12;也請留意詩三十四20),因而神保守了我們主的骨頭不被折斷。但他的肋旁卻要被紮(亞十二10;啟一7),這是由一個羅馬兵丁幹的。 在約翰看來,從耶穌肋旁流出的血和水有著特別的意義。首先,到約翰寫這卷福音書的時候,教會裡有些假教師聲稱說耶穌沒有真實的人的軀體。而耶穌流出的血和水證明耶穌有著真實的身體(見約壹一1–4),他所經歷的是真正的死亡。此外,血和水也有著象徵的意義:血說的是我們被稱義,而水說的是我們成聖及得潔淨。血處理的是我們的罪行,而水處理的則是罪留下的污點。有些研究聖經的學者把約翰福音十九章34節和約翰一書五章6節聯繫起來,但這樣聯繫或許有些牽強。在約翰一書五章裡,約翰要證明的是耶穌基督是神成了肉身,他給出了三個見證:聖靈、水和血(約壹五6、8)。聖靈與五旬節有關,水與他受洗有關,而血與他被釘十字架有關。在每個事件中,神都說得很清楚,耶穌基督正如他所宣稱的那樣,是神成了肉身來到世間的。實際上,在約翰福音十九章35節,使徒約翰也講得很清楚,血和水應該能鼓勵讀者相信耶穌就是基督(見約二十31)。

默想:

我如何看待「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聖靈也是耶穌基督的見證者,祂在耶穌受洗的時候彷彿鴿子降臨,施洗約翰因此認出耶穌是基督,耶穌受難的時候,祂也在場,來9:14「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水,與血是外在的見證,聖靈是內在的見證。聖靈見證基督,祂是基督的靈。血和水流出來不但是歷史的事實,見證耶穌真的死了,也是聖靈的見證,洗淨我的心,除去我的死行,使我事奉那永生神。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替我這個罪人經歷釘穿槍扎的痛苦,我怎能不痛哭悔改?求祢幫助我思想血和水流出來的歷史事實,不但見證祢真的死了,也是聖靈的見證,洗淨我的心,除去我的死行,使我事奉那永生神。!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