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靈修

彼拉多洗手卸責

馬太福音27:24-26;馬可福音15:15;路加福音23:24-25;約翰福音19:1

詩歌:無比的愛選曲

(朗誦)
凶念像野火燒紅了他們的眼,
彼拉多束手面對暴亂的人群。
眾人喧嚷著:
「你要處死祂,巡撫大人,
否則你不是該撒的忠臣。」
一端是公平的律法,
一端是權位和暴民,
彼拉多於是在眾人面前洗手,
並且說:
「流這無辜者的血,
其罪不在我身。」
於是擁上來殘忍的兵丁,
一道飛鞭,一條血痕,
他們給祂戴上荊棘的冠冕,
將唾沫吐向他神聖的臉,
他們給祂無情的戲弄和侮辱,
叫著、笑著,抽籤分祂的衣服。
而最後
他們擲給祂粗糙的十字架,
讓祂背著,
孤單地走向各各他。
耶路撒冷的春天開遍了春花,
獨有最美的一朵
被人惡意的摘下。
「但是,聖父啊,請饒恕他們,
因為他們不知道
自己做了些什麼。」
(詩班)
無比的愛!這是無比的愛!
無人像主耶穌
為愛罪人受死!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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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馬太福音的敘事中,彼拉多採取了三個步驟,企圖為自己開脫罪責。首先,他洗手,聲明自己在這件事上是無罪的。其次,他明確宣佈耶穌是個義人,其罪不至於死。第三,他提出鞭打耶穌,然後釋放他。但領袖們不接受任何讓步。最後,他們搬出一件致命武器,是彼拉多無法招架的,“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約十九12)這下,彼拉多無話可說了,他命人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去釘十字架。 猶太人沒有權柄處死犯人,他們不得不尋求羅馬官員的幫助;彼拉多便發佈了死刑令。這一切都應驗了預言。猶太人不用十字架,而是用石頭將罪犯處死。但詩篇二十二篇出自猶太人之手,它形象地描繪了釘十字架的場景。“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詩二十二16)。耶穌為了我們成了咒詛,因為“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3;申二十一23)。但神仍在藉此做工,要成就他神聖的旨意。 彼拉多知道什麼是對的,卻不去做對的事,他寧可“叫眾人喜悅”(可十五15)。猶大降服於撒但,犯下了滔天罪行(約十三2、27);彼得順服了肉體,以致三次否認主;彼拉多是屈從於世界,聽從群眾。彼拉多選擇了容易的路,卻不是正確的路。結果,他處決耶穌的臭名將永遠留在歷史中。

馬可福音的敘事也相仿。於是,羅馬巡撫做了第三次努力:他叫人鞭打耶穌,希望猶太人看見耶穌受苦多少會有點憐憫心(可十五15;約十九1及以下)。但這個計劃失敗了。羅馬巡撫屈服了,把耶穌交去釘十字架。


路加福音的敘事中,彼拉多屈服(路二十三24–25)。彼拉多意識到,自己對當前情況的錯誤處理差點兒導致暴亂,猶太人起義是他最不想在踰越節期間看到的。所以,他要來了水,當眾洗手,表明自己的無辜(太二十七24–25)。他是個見風使舵的人,“要叫眾人喜悅”(可十五15)。巴拉巴被釋放,而耶穌卻被判釘死在羅馬的十字架上。 彼拉多這個人很複雜。他公開說耶穌無罪,卻又允許耶穌被鞭打,還判處耶穌死刑。他仔細審問耶穌,甚至因主的回答而發抖,但神話語的真理並沒有影響他的決定。他想要受人歡迎,而非公正廉明;他更關註名聲,而非品格。如果說希律讓神對自己沈默,那麼彼拉多則悶住了神的聲音。他有機會,卻浪費掉了。


約翰福音的敘事,而彼拉多也嘗試了另一個做法——利用人們的憐憫心。群眾喊叫“把他釘十字架”(可十五14),但如果把耶穌在眾人面前鞭打一頓,眾人對耶穌的恨意或可消解吧。還有什麼人看到囚犯被鞭打,還要把他釘十字架呢?在古羅馬,鞭打人的鞭子是用皮革製成的,鞭子上打了許多結,系有金屬塊或骨頭。有很多囚犯受不住鞭打就死了。一想到聖潔無罪的神子竟然遭受這樣殘酷的鞭打,我們就會痛徹肺腑。他是無辜的,卻被當成罪犯來對待;他誠然是為我們的緣故承受這一切。在亞那面前,有人用手掌打他。在該亞法和公會面前,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也有人用拳頭和手掌打他(太二十六67)。彼拉多鞭打他,兵丁用手掌打他(約十九1–3)。在被帶到各各他之前,兵丁戲弄他,又用棍子打他(可十五19)。他為我們受了多少苦啊!

默想:

我是否也想開脫自己的罪責?當眾洗手,表明自己的無辜。這是逃避責任的表現,但是歷史卻記載耶穌是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害,只有他有權柄處死耶穌。人生中會有一些困難的抉擇,很難獨排眾議,民主與暴民往往只在一線之隔,我也深深體會權力的弔詭,掌握生殺大權並不值得羨慕,因為必須妥協。人都是自私的,為了自保,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彼拉多的失敗,我要深深引以為戒!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為我被陷害與出賣!我正像彼拉多一樣,為了自保,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求禰幫助我不要只想開脫自己的罪責,而當眾洗手,表明自己的無辜。這是逃避責任的表現,我要深深引以為戒!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