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靈修

將父顯給我們看

約翰福音14:8-21

詩歌:最大的事

在一生中最大的事是*認識你,

在一生中最大的事是*認識你,

我要更*認識你,更深的*認識你,

在一生中最大的事是*認識你。

(1. 認識你,2. 愛慕你,3. 服事你)

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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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訓:

我很欣賞腓力,因為他渴望認識父。自從耶穌遇見並呼召他的那一天以來(約一43–45),他已經和耶穌一起走過了很長的路。每位信徒都應該有一顆火熱的心,渴望更好地認識神。我們研讀神的真道,是為了更好地認識真道中記載的那位神。 從希臘文的語法結構來看,約翰福音十四章10節的那個問題表明主期待腓力做出肯定的回答:他信耶穌在父裡面,父在耶穌裡面。這樣一來,腓力就應該意識得到,耶穌所說的話、所做的工作都是從父那裡來的,也把父顯明出來。現今的信徒沒有見過有血肉的主耶穌(彼前一8),然而我們卻從聖經中看到了他和他的工作。約翰福音通篇都在強調,我們不能把基督的話語和工作分開。兩者都是從父那裡來的,也都啟示了父。 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0節裡,“信”這個動詞是單數,因為耶穌是在對腓力說話;而在十四章11節裡,這個動詞卻是複數,因為他是在向所有門徒說話。兩個動詞的時態都是進行時。讓你的信心不斷成長吧!我們可以認識宇宙的父和創造者,因為耶穌基督將他向我們顯明出來了。得知這宇宙的創造者和掌管者是我們自己的父,我們心裡還有什麼好憂愁的呢? 天地的主是我們的父(路十21)。我們心裡不必憂愁,因他掌管萬有。

你有禱告的特權(約十四12–15)醫治心裡憂愁的最好藥方就是禱告。 多少平安我們坐失, 多少痛苦冤枉受;都是因為未將萬事, 帶到耶穌座前求。 然而,要想神垂聽我們的禱告,賜平安給我們,我們必須要滿足某些條件才行。實際上,滿足這些條件本身就是祝福!

我們必須憑信心禱告(約十四12)。這是我們可以支取的應許,而支取這個應許需要信心。耶穌“實實在在地”告訴我們,讓我們確知這是莊嚴的宣告。耶穌的確回到父那裡去了,這個事實對我們而言是鼓勵,因為他在父面前為我們代求。在後文的論述中,他會進一步談到代求的工作。 “更大的事”一開始是應用在使徒的身上,主賜能力給他們,使他們能行特別的神跡,證明他們的使徒職分(羅十五18–19;來二3–4)。這些神跡從質上來說並不是“更大”的,因為“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約十三16),但從規模和數量上來說,這些神跡的確是“更大的”。彼得講了一篇道,一天就有三千個罪人悔改歸向主!普普通通的人行出了這樣的奇事,它們就更顯奇妙,給神帶來極大的榮耀(徒五13–16)。 當然,不是信徒本人做了這些“更大的事”,而是神在信徒裡面並透過他做工:“主和他們同工”(可十六20)。“因為⋯⋯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腓二13)。信心和工作總是相輔相成的,因為只有信心才能在我們生命中釋放出神的能力。 出自信心的禱告是平復內心憂愁的良藥。

我們必須奉基督的名禱告(約十四13–14)。這不是“神奇的配方”,我們若以為在禱告祈求之後加上這句話,神就一定會垂聽,那就錯了。奉耶穌的名向父做出任何祈求,都意味著我們應祈求耶穌所祈求的事、讓耶穌喜悅的事,以及拓展他的工作從而給他帶來榮耀的事。若有朋友對你說:“你可以用我的名!”他交托給你的就不只是一個特權,同時也是極大的責任。 約翰福音十四章13節中的“無論求什麼”那句話,需要用神在他話語中啟示的有關禱告的真理來規限。同樣,約翰福音十四章14節所說的“什麼”也是一樣。神給我們的不是署名的空白紙,任我們填什麼都行。“奉我的名”是控制一切的因素。認識神的名意味著認識到他的本性,認識到他是誰、他想做什麼。神垂聽禱告,是為了榮耀他自己的名,因此禱告一定要合乎他的旨意(約壹五14–15)。“主禱文”首先祈求的就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太六9)。無論是什麼祈求,只要不榮耀神的名,就不該奉他的名求。

我們必須憑著愛心和順服禱告(約十四15)。你若是愛一個人,就會尊重他的名,絕不會以令其蒙羞的方式來使用那個名字。有效的禱告離不開愛和順服。“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 我們若只是想要神垂聽我們的禱告才順服主,那就有些像是要過聖誕節的孩子。我們順服他,是因為我們愛他;我們越多愛他,就越多經歷他的愛。“遵守”他的命令意味著珍視它們,把它們看為至寶,守著它們,按它們行事。“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二十三12)

我們有聖靈(約十四16–18) 耶穌在樓上的房間裡講了許多有關聖靈的真理。若沒有神的靈的幫助,我們就無法按照神的心意活出基督徒的生命。對於聖靈是誰,聖靈是做什麼的,以及他如何做事,我們不可不知。 我們的主用兩個特別的名字來稱呼聖靈:“另外一位保惠師”和“真理的聖靈”。譯作“保惠師”的那個希臘詞是paraklētos,在聖經的眾多作者當中,只有約翰用了這個詞(約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約壹二1)。這個詞的意思是“被召到身邊來幫助”。聖靈來不是要代替我們做事,或越過我們做事,而是在我們裡面並透過我們做事。通常我們一想到comfort這個詞,就會想到使某人平靜下來或安慰他。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不錯。但真正的安慰使我們有力量勇敢地面對人生,繼續走下去。它不是要讓我們不負責任,或讓我們放棄努力還心安理得。有些譯本把聖靈稱作“鼓勵者”,這種譯法很好。Paraklētos在約翰一書二章1節裡被譯作“中保”。你若在法庭受審,“中保”就是站在你旁邊、代表你並為你辯護的那個人。 “真理的聖靈”這個稱呼是與耶穌、真理以及神的道相關的,神的道本身就是真理(約十四6,十七17)。聖靈默示了神的道。當我們讀神話語的時候,聖靈的光照也讓我們明白神的話。後來,耶穌也解釋了聖靈教導的工作。由於他是“真理的聖靈”,他不會撒謊,與謊言沒有半點瓜葛。他絕不會領我們做出與神的道相悖的事情,因為神的道就是真理。 我們若想要聖靈在我們生命中做工,就必須尋求榮耀基督,也必須珍視神的道。被聖靈充滿和被神的道掌管說的是一回事。真理的聖靈使用真理的道來帶領我們進入神的旨意和工作。 聖靈住在信徒裡面。他是父垂聽子的禱告賜給我們的禮物。耶穌在世上服侍時,他引導、保護、教導門徒,但此刻耶穌就要離開他們了。神的靈將來到他們這裡,住在他們裡面,代替他們的主。耶穌稱聖靈為“另外一位保惠師”,譯為“另外一位”的那個希臘詞意思是“同一種類的另外一個”。神的靈與神的兒子沒有差別,兩者都是神。神的靈借著耶穌基督的肉身與他們同在。此後,他要內住在他們裡面。 當然,神的靈此前也在世上。他賜能力給舊約中的男男女女,使他們完成神的工作。不過,在舊約時代,神的靈降到人的身上,然後還會離開他。神的靈離開了掃羅王(撒上十六14,十八12)。大衛在認罪的時候,祈求神不要收回聖靈(詩五十一11)。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神把聖靈賜給他的百姓,是要讓聖靈永遠留在他們中間。縱然我們會讓聖靈擔憂,他也不會離開我們。 我們怎樣對待聖靈,就是怎樣對待主耶穌基督。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林前六19–20),因此,信徒對自己的身體做什麼,會影響到住在他裡面的聖靈。聖靈寫下了神的道,因而我們怎樣對待聖經,就是怎樣對待神的靈和神的聖子。 世人不能領受聖靈,因為他們是“憑眼見”,而不是憑信心生活。此外,世人也不認識耶穌基督;不認識聖子,也就不能認識聖靈。聖靈的臨在實際上是對世人的控告,因為他們拒絕了耶穌基督。 耶穌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約十四18)。我們並不孤單,我們沒有被遺棄,也不是沒人幫助,或是沒有指望!無論我們去到哪裡,聖靈都和我們同在。既然如此,我們為何還有孤兒心態呢?有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心裡就不必憂愁!

我們享有父的愛(約十四19–24) “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孤兒會覺得沒人要他,沒人愛他,但我們的父卻跟我們分享他的愛。耶穌解釋說,神的愛彰顯在三個方面。

他過去曾向門徒彰顯他的愛(約十四19–20)。約翰福音十四章19節專門談到他的復活,以及他復活後向門徒和其他信徒顯現。當約瑟和尼哥底母把他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來並埋葬時,那是世人最後一次見到他。等到世人再見到他時,他將在能力和大榮耀中降臨,審判失喪的罪人。 約翰福音十四章20節則是特別以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及信徒與主合一為核心。耶穌回到天上,成為教會榮耀的頭(弗一19–23)。然後他賜下聖靈,叫身體的各個肢體連于元首基督,成為有生命的一體。當然,現今的信徒沒有在耶穌復活以後或升天的時候看到他,但借著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我們與他連為一體。

默想:

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我信嗎?我的疑問與腓力相似:「求主將父顯給我看」就是「眼見為憑」,或者說:「證明給我看!」然而,這段講論是關於三位一體的真理。耶穌基督表明了那位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的父神,祂就是將父表明出來的子。三一位格之間的關係:聖父實存於聖子之內,聖子在聖父之內,並且兩位都在聖靈之內,正如聖靈實存於聖父與聖子之內。非一分三、也非三合一,是一種獨一無二性的三一原理,並且也藉這聖靈在我們信徒心中的內住,人類與整個受造界都被邀請參與三一上帝的神聖團契。三位一體的真理,只能用信心領受,這是基督教的認識論。腓力的問題,問的是眼睛的看見與顯現,耶穌的回答卻是屬靈信心的看見與顯現,在這個層面的意義上,我雖然沒有活在主耶穌說話的當時,卻因著聖靈所賜的信心看見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並且也相信耶穌對我所說的話:「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謝謝祢表明了那位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的父神,祢就是將父表明出來的子。求祢幫助我因著聖靈所賜的信心看見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