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灵修

信主者出死入生

约翰福音5:19-29

诗歌:若是有你伫我的生命

若是有你伫我的生命,我就永远不惊惶.

风雨那呢大,旷野这呢阔,有你同在无摇挫.

若是有你伫我的生命,我就永远不孤单.

有你相作伴,与你逗阵行,充满温暖不畏寒.

海水会干,石头会烂,你的爱疼无变换.

甘愿为我受尽拖磨,将我当作你心肝.

海水会干,石头会烂,你的爱疼无变换.

恩情这大,怎样感谢?一生与主连相倚.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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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训:

3. 宣称(约五19–47) 为了回应犹太领袖的指控,耶稣做出了三个重要的宣称,证明自己就是神的儿子。

(1)他宣称自己与神同等(约五19–23)。耶稣没有否认犹太领袖的指控,反而同意这指控是对的!假如今天有人像耶稣那样宣称,我们就会下结论说,这个人不是在开玩笑,就是精神出了问题。但耶稣肯定没有精神错乱,而且所有证据都表明,他说这些话时是极其严肃认真的。要么耶稣就是他所宣称的那位,要么他就在撒谎;但如果他在撒谎,你怎么解释他为穷乏人行的种种善事呢?没有人会相信一个说谎的人;但耶稣的门徒却愿意为他去死。耶稣宣称自己在他的工作上与父合一。假如在安息日治病是犯罪,那么父也要受责备了!耶稣做任何事都不是“出于自己”,他只是做父所做的事。父与子同工,用同样的方式做同样的事。 “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主耶稣降世为人,在凡事上降服于父。 “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来十9)他掩藏了自己的荣耀,舍弃了独立行使神性能力的权利。撒但曾在旷野试探他,为自己的缘故运用他的神圣能力,耶稣却拒绝自作主张。他完全倚靠父神和圣灵的大能。父不仅将自己做的事指给子看,赐给子能力去做这些事,父也跟子分享他的爱(约五20)。前三卷福音书开篇都记载父称耶稣为“我的爱子”,约翰福音三章35节也与这句话如出一辙。我们通常只想到父爱失丧的世人,正如约翰福音三章16节里所说,但我们也要记得父爱他亲爱的儿子。父爱“子”,所以将自己所做的事指给他看。灵里瞎眼的宗教领袖看不到耶稣正在做的事,因为他们既不认识父,也不认识子。事实上,父的计划中还有更伟大的事,会使他们惊奇。也许耶稣说这话时想到了医治拉撒路的事,因为他在约翰福音五章21节提到了使死人复活。耶稣宣称自己有使死人复活的大能,这在犹太领袖看来是亵渎神,因为他们将这种大能单单归给神。他们说耶和华手握三把伟大的钥匙,包括打开天上的府库降雨的钥匙(申二十八12)、打开子宫令人怀孕的钥匙(创三十22)、打开坟墓叫死人复活的钥匙(结三十七13)。就福音书记载而言,耶稣说这话时还没有让任何死人复活,因此,他这样宣称只会招来更多反对。约翰福音五章21节所包含的意思,远不止使人身体从死里复活。当然,耶稣指的是他给“灵性死亡的人”赐下属灵生命。在约翰福音五章24至29节,他进一步论述了这一真理。这样,耶稣声称自己在工作上与父同等,同时声称自己在施行审判上也是如此(约五22)。对于正统的犹太人来说,耶和华神是“审判全地的主”(创十八25),没人敢把这个令人敬畏的称谓用在自己身上。但是耶稣却这样做了!借着自称为审判者,耶稣声称自己就是神。 “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31) 此外,我们的主还在另一方面自称与神同等,即他与天父同受尊敬(约五23)。耶稣是神所指定的审判官,这一事实应当使人们尊敬他。人不尊敬子,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这个宣称多么令人震惊!那些说自己敬拜神、却否定基督神性的“宗教”人士既得不着子,也得不着父!因为离了耶稣基督,我们就无法认识父,也无法敬拜父、侍奉父。

(2)他宣称有权柄使死人复活(约五24–29)。耶稣用“实实在在地”这个严肃的短语引入他的话,这是第二次(见约五19、24–25)。在约翰福音里,耶稣有二十多次用这种郑重的方式讲话。他仿佛在说:“请注意这一点!我即将要说的话很重要!” 在这个令人神往的段落里,耶稣谈到四种不同的复活。他首先谈到的是失丧的罪人灵性复活,得以进入永生(见约五24–25;弗二1–10)。失丧的罪人原先像尸体一样毫无生气,无能为力。殡葬人员无论怎样美化一具尸体,它依然是死的,不会有一具尸体比其他尸体“死得更透”。你死了就是死了!失丧的罪人无力拯救自己,当然也不能赋予自己生命。灵里死去的罪人怎样才能从死亡中活过来?就是借着听神的话,并信靠神的儿子。耶稣借着他的话治好了毕士大池旁的瘫子(约五8)。每次耶稣使人复活都是靠他说的话! (路七11–17,八49–56;约十一41–44)。神的话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来四12),能让罪人从灵里的死亡当中活过来。 “永生”意味着他们灵里不再死亡,也绝不会面对审判(罗八1)。听从并相信耶稣的话意味着得救,拒绝他的话则意味着定罪(约十二48)。主耶稣提到的第二种复活,是他自己的复活(约五26)。我们的生命是从神而来的,但耶稣的生命却是原本就有的,“在自己”有生命(约五26)。 “生命在他里头”(约一4)。坟墓也拘禁不了他,因他是“生命的主”(徒二24,三15)。耶稣舍弃了自己的生命,又再取回来(约十17–18)。因为他在自己里面有生命,所以,凡信靠他的人都可以分享到那生命。第三种复活是信徒将来复活得生命。那时,信徒要从死里活过来(约五28–29a)。这个奇妙的真理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3至18节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里得到了解释。请牢记,复活并不是重组,它不是暗指神“把碎片复归原位,组合起来”。复活的身体是一个新的身体,是荣耀的身体,是与天上的全新环境相适应的身体。对于信徒而言,死亡不是终结,他也不会作为没有实体的灵住在天上。神拯救的是全人,其中包括人的身体(罗八23;腓三20–21)。当耶稣基督驾云从天上再临、呼召他的子民归向他时,在基督里死了的信徒就会活过来。耶稣提到的第四种复活,是指罪人复活被定罪(约五29b)。这种复活只针对失丧的人,它发生在耶稣基督带入新天新地之前(启二十11–15)。那时,已死的罪人“无论大小”,都要站在基督面前,真是让人心生惧怕!父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五22),也把行审判的权柄赐给他(约五27)。今天,耶稣基督是救主,但有一天,他要坐在审判者的宝座上。约翰福音五章27节使用的“人子”这个称谓,指的是但以理书七章13至14节,它无疑是对弥赛亚的称呼。这个称谓在约翰福音里用了12次,在四福音书中总共用了八十多次。犹太人去读但以理书就会明白这个称谓,也会明白耶稣使用这个称谓就等于自称是弥赛亚、是审判者。信徒将得着复活的身体,这样他们就可以与基督一同在荣耀里作王。不信的人也将得着复活的身体——但不是荣耀的身体,他们将在那样的身体中受审判、承受刑罚。曾经被用来犯罪的身体也要承受罪所带来的后果。耶稣有权柄使人从死里复活,这就证明他与父同等,因此他就是神。

默想:

我是否已经出死入生了?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这是已然而未然的应许与盼望,我真相信,永生已经开始了,虽然肉体还要经过死亡与复活,才能终成,但是我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谢谢祢救我出死入生,我真相信,永生已经开始了,虽然肉体还要经过死亡与复活,才能终成,求祢帮助我好好为祢而活!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祈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