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灵修

3月9日灵修

论到爱你的仇敌

马太福音5:43-48;路加福音6:27-28, 32-36

诗歌:让我爱而不受感戴

让我爱而不受感戴,让我事而不受赏赐;

让我尽力而不被人记,让我受苦而不被人睹。

只知倾酒,不知饮酒;只想擘饼,不想留饼。

倒出生命来使人得幸福,舍弃安宁而使人得舒服。

不受体恤,不受眷顾,不受推崇,不受安抚;

宁可凄凉,宁可孤苦,宁可无告,宁可被负。

愿意以血泪作为冠冕的代价,

愿意受亏损来度旅客的生涯。

因为当你活在这里时,你也是如此过日子,

欣然忍受一切的损失好使近你的人得安适。

我今不知前途究竟有多远,这条道路一去就不再还原;

所以让我学习你那样的完全,时常被人辜负心不生怨。

求你在这惨淡时期之内,擦干我一切暗中的眼泪;

学习知道你是我的安慰,并求别人喜悦以度此岁。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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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训:

6.   论爱仇敌(太五43–48;利十九17–18)。本段为5:21–48耶稣六段教导的最后一段,可视为这六段教导的高峰,其主题延续了之前5:39–41所触及仇敌与对头的问题,所带出的命令也是最具挑战的。由于律法仅提到「爱你的邻舍」(利19:18),从未提到「恨你的仇敌」,后者这种狭隘的理解,也反映出人性普遍的倾向:对亲朋好友会关心照顾,但对仇敌对头则严加防范,报复时毫不留情。相对于这种态度,耶稣在5:44–45命令门徒:在人际关系上不可分亲疏远近,要以神不分好坏让人均有阳光雨水的恩典为榜样,只有效法神,对人一视同仁,善待仇敌对头的,方配称为「天父的儿子」。耶稣接着在5:46–47以两个反诘问句提醒门徒:待人分远近亲疏,便与当时犹太人认为道德低劣的税吏与外邦人无异,这样他们的义,怎么可能超越当时人所认为道德高尚的文士与法利赛人呢(对照5:20)?因此,5:48指出,门徒必须效法神的完全,有与众不同的品行与行为,如此才会是地上的盐、世上的光(5:13–16)。本段采用了两两成对的文学手法:5:44提到两个对待仇敌的方式;5:45以对句谈及神赐人阳光与雨水;5:46–47则为格式对称的两个反诘问句。律法里没有任何一处教导人恨自己的仇敌。出埃及记二十三章4至5节之类的章节表达的意思正好相反!耶稣定义的仇敌是指咒诅、仇恨和为私利剥削我们的人。既然基督的爱没有简单停留在情感层面,更是基于意志的行动,所以他有权要求我们爱仇敌。毕竟,在我们还作他仇敌的时候,他就爱了我们(罗五10)。当我们祝福那咒诅我们的人,善待他们,为他们祷告时,我们就展现了基督那样的爱。当我们为仇敌祷告,就会发现爱他们不再那么困难。这样,就会除掉我们态度中的“毒素”。耶稣给出了遵行这条诫命的几条理由:(1)这样的爱是成熟的标志,证明我们是父的儿子,而不只是小孩子。 (2)这样做是效法神。父将美好的东西赐给那些敌对他的人。马太福音五章45节暗示,我们的爱能“营造一种祝福的氛围”,帮助我们赢得仇敌的心,使他们成为我们的朋友。爱就如同天父仁慈赐予的阳光和雨水。 (3)这是在人前的见证。 “(你)比人有什么长处呢?”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神期待我们活在更高的层次上,而非像这世上失丧之人一样以善报善、以恶报恶。作为基督徒,我们要以善报恶,以此作为爱的投资。马太福音五章48节中的“完全”并非指完全无罪的完美,那在今生是不可能实现的(尽管值得追求)。它指的是完备、成熟,就如神的儿子当有的样式。天父爱他的仇敌,力求让他们成为他的孩子,我们应当和他站在同一阵营!路6:27-28, 32-36也有类似的教训,我们想得到灵性上最好的福气;我们也要效法天父,满有怜悯(路六36)。重要的不是我们在敌人面前被澄清无过,而是我们在品格上更像神(路六35)。

默想:

我有仇敌与迫害自己的人吗?如果有,耶稣说要「为那逼迫你的祷告」,我为对方的祷告内容该是什么?我认真地想一想之后,发现只有假想敌。很多我以为在迫害自己的人,其实根本没有恶意。我很惭愧,没有「为那逼迫你的祷告」,因为太以自我为中心,只想到自己被伤害的感受,而无法体谅。我应该为他能化解误会祷告,不要用不正确的手段解决问题。

祷告:

亲爱的主耶稣,谢谢祢爱了我这个不可爱的罪人,我也在那群喊着「钉他十字架!」的狂热群众中,在逼迫祢的仇敌阵营中有份。谢谢祢为我祷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我也要学祢,「为那逼迫我的祷告」,不用不正确的手段解决问题。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祈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