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灵修

3月6日灵修

论到奸淫和休妻

马太福音5:27-32,路加福音16:18

诗歌:做与不做

我的眼我的口我的脚和我的手
都要为耶稣而活
我的心我的灵我的智慧和能力
都要为耶稣而活

主喜悦的事我都要去做
凡事从心里为主做
主不喜悦的我不看不说
不想不听也不做

我的双手为主做工
求主恩上加恩
我的双脚为主奔走
求主力上加力

我的意念求主保守
给我清洁的心
我的口中充满赞美
我要为主而活

经文:

请视需要,选择视听或阅读经文。

播放视频
播放视频

灵训:

  1.       论奸淫(太五27–30;出二十14)。耶稣肯定了神律法的圣洁,并解释说这条诫命的目的,是要显出性的圣洁和人心的罪恶。神创造了性,也保守性。他有完全的主权制定其准则,也有完全的主权惩罚违背他律法的人。他制定性的准则不是要剥夺我们享受性的权利,相反,他是要祝福我们。在他的每一个“不准”背后,都有一个“应当”。性的污秽始于人心的欲望。与论杀人一样,耶稣并不是说色欲等同于奸淫,所以色欲填胸的人不如真去犯奸淫。欲望不等于行为,然而,从属灵的角度看,它们又是一样的。耶稣所说的“看”不是指偶然一瞥,而是怀着淫念持续注视。男人可能对漂亮女子匆匆一瞥,知道这女子的美丽,却没有起贪欲。但耶稣描述的那人看女子是带着满足其内在肉欲的目的,以此代替奸淫的行为。那不是偶然的,而是蓄意的。我们怎样才能得胜呢?只有洁净内心的欲望(欲望导致行动),约束肉体的行为。显然,我们的主不是从字面上谈论“手术”,因为那并不能解决心里的问题。论到性犯罪,眼睛和手通常是罪魁祸首,因此必须约束它们。耶稣要求我们“毅然决然地和罪决裂!不要藕断丝连——要立刻切除!”属灵的手术比肉体的手术更重要,因为肉体的罪行可能会带来永恒的审判。
  2.       论休妻(太五31–32)。本段为5:21–48耶稣六段教导的第三段,所针对的是申24:1–4所衍生的规定,耶稣在5:32数次提到「淫乱」、「淫妇」、「犯奸淫」,暗示本段的教导与前一段针对「不可奸淫」的教导有关,可视为前者在婚姻方面的意义。耶稣在5:32指出,除非妻子有不贞的问题,不可休妻,暗示若没有不贞的问题,婚约不可废弃。事实上当时通行的犹太律法规定,如果发现有婚前的淫乱或奸淫,必须解除婚约。在旧约时期,无论上述哪种情况,结果必是处死(申二十二20〜22),到了罗马统治时期,就执行不下去了。二人结合之后便永远成为一体的思想是来自创世记二24。所以,妻子犯了奸淫之后将她休弃,只不过是认定旧的婚约由于新的结合而吿终结的事实,这本来就是法定的。可是,撕毁一个未受损害的婚约,这种「休妻」是绝对禁止的。要想在一个把休妻视为正常的社会里实现这一绝对的理想,免不了在牧养的工作中会引起严重的问题,造成人们对此过分的敏感。可是,问题回避不了,婚姻不得拆散,「至死才分离」,这是神的旨意,耶稣对神的旨意做出了绝对性的宣布,不严肃对待耶稣的宣布是不行的。

默想:

我留意到自己观看他人时的心思变化与动机吗?耶稣在此的教导,对我有何提醒?我承认自己有很多不洁的念头,不能控制自己眼目的情欲。有人说,我们虽然不能禁止鸟在头上盘旋,可是一定可以禁止它们在头上搭窝。不制伏眼目的情欲,就很可能导致犯奸淫,很多婚姻的失败,就是来自多看了不该看的,以至于外遇。许多基督徒领袖也在「色」字上跌倒,我自己深以为戒!要好好约束自己与姊妹之间的互动,无论是行为或是意念。

祷告:

主啊,求祢使我制伏眼目的情欲,好好约束自己与姊妹之间的互动,无论是行为或是意念。保守我的婚姻,洁净我的心怀意念。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祈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