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灵修

3月5日灵修

论到杀人和恨人

马太福音5:21-26

诗歌:彼此连合

1. 兄弟相爱相亲,
须要心诚意真,
彼此连合,同意同心,
正如天上良民。
2. 在父宝座之前,
尽心尽力祈求,
彼此矜怜,彼此体恤,
互相安慰忧愁。
3. 我也将你体谅,
你也代我担当,
倘或见人,愁苦非常,
大家都要心伤。
4. 在天永无愁苦,
罪孽毫无存留,
爱心全备,情谊深厚,
永享快乐无休。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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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训:

在他所要赐下的新生命的亮光下,耶稣选出了六条重要的旧约律法,向他的子民解释了它们的含义。耶稣带来了根本的改变,却没有改变神的标准:他看重的是人心的态度和意图,而不单单是外在的行为。法利赛人宣称义建立在特定的行为之上,但耶稣指出义的焦点是内心的态度。同样,在关于罪的问题上,法利赛人列出了哪些行为是有罪的,但耶稣解释说罪是来自内心的态度。心生愤怒就算为杀人;心生色欲就算为奸淫。那些声称“遵行登山宝训”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登山宝训比十诫更难遵行。

  1.     论杀人(太五21–26;出二十13)。听说大多数谋杀者都是“冲动犯罪”,他们对朋友或亲戚心怀忿怒而实施了谋杀。耶稣不是说生气导致杀人,而是说生气就是杀人。的确有对罪而发的义怒(弗四26),但耶稣批评的是不圣洁的愤怒。他在马太福音五章22节所用的词含义是“持续的愤怒,内心所怀的怨恨。”马太描述这种罪性的经历有如下几个过程:首先是无缘无故的愤怒,这愤怒继而爆发变成咒骂:“拉加——白痴!”咒骂又火上浇油,以致人说出“魔利——叛徒!” 愤怒是如此愚蠢的事。它把我们变成破坏者,而不是建造别人的人。它夺去我们的自由,让我们沦为囚犯。凡恨人的,就是在心里杀人(约壹三15)。这不是说既然我们恨人,在心里犯了罪,不如干脆把所恨的人杀了。显然,罪恶的感受不能成为罪行的借口。有罪的愤怒使得我们不能与神、与弟兄相交,但它没有把我们送进监牢,成为杀人犯。可不止一个人因为不能控制自己有罪的愤怒而杀人,沦为阶下囚。我们必须诚实面对愤怒,向神承认自己的罪。和弟兄闹矛盾的,总要迅速找到他,把问题解决掉。拖得越久,越被捆绑!拒绝与人和好,就是将自己打入可怕的监牢。俗话说得好,拒绝原谅弟兄就是拆毁自己必过的桥梁。

默想:

我是个容易动怒的人吗?我想是的,曾经为自己找借口,说是到了愤怒中年,也有人说我是「暴君」,我意识到自己因为过去在职场养成的坏习惯,就是用怒气迅速解决问题。以至于把假装发怒当成了手段,当然冲突或是争执不一定是真发怒,但是失控的怒气却是从心灵发出的苦毒。心生愤怒就算为杀人,这的确是根本做不到的高标准,我意识到自己需要悔改,登山宝训照出我是个无可救药的罪人,除非生命改变,否则老我在罪的辖制下,只会变本加厉,所以我要更加倚靠圣灵,制伏自己的怒气。拒绝与人和好,就是将自己打入可怕的监牢。我经验过不只一次,也看到别的基督徒领袖在这个牢狱中监禁多年,自己深以为戒!

祷告:

主啊,求祢使我不要拒绝与人和好,将自己打入可怕的监牢。我是个无可救药的罪人,求祢使我生命改变,更加倚靠圣灵,制伏自己的怒气。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祈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