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灵修

3月4日灵修

论到律法和先知

马太福音5:17-20;路加福音16:16-17

诗歌:祢的话

我将祢的话语,深藏在我心;
免得我得罪祢,免得我远离。
哦主啊!与我亲近,我爱祢声音,
作我脚前的灯,作我路上的光。
(副歌)
天地将要过去,祢的话却长存,
天地将毁坏,祢的话却长新。

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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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训:

耶稣的教导绝非废掉律法或先知,而是成全这一切,因耶稣来世间所宣告的天国(对照4:17,23),是要展现出神借律法与先知所表明的旨意(5:17),因此律法与先知在这天国中,仍有其效力与权威。所以耶稣的门徒必须竭力遵行,并教导他人律法中的这些诫命(5:18–19),同时言行要展现出这些诫命真正预期的义。门徒有这样的义,方能符合天国的义的标准,且超越文士与法利赛人按他们自己对律法的理解所实践出来的义(5:20)。听到主耶稣宣布神祝福什么样的人时,人们一定在心里嘀咕:“可我永远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我怎样才能有这样的义呢?这样的义从何而来?”他们开始思考耶稣的教导和他们平生所受的教导有什么关系,又和摩西与律法有什么关系。神在摩西律法中陈明了圣洁生活的标准。法利赛人为律法辩护,竭力遵守律法。但耶稣说,真正蒙神悦纳的义必须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在这些普通百姓看来,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当时社会上最圣洁的人!如果连他们都不能获得真正的义,其他人还有什么指望呢?耶稣描述了人与律法的三种关系,来解释自己对律法的态度。

(1)致力于废除律法(太五17a)。耶稣清楚指出,他来是为了尊崇律法,帮助神的百姓热爱、学习并活出律法。他不接受宗教领袖虚假的义;他们的义只是一个外在的面具。他们的信仰是一种僵死的仪式,而不是真实的关系。它是虚假的,无法在别人生命中带出活泼的信仰。它让人渐渐失掉谦卑,变得骄傲;带人离开自由,走向捆绑。

(2)致力于成全律法(太五17b)。耶稣在生命的各个层面成全了神的律法。耶稣并未与律法抗争以废除律法,与此相反,他通过成全律法来废除律法!因为律法在基督里得到了成全,因此我们不再需要人手所造的殿(徒七48及以下),也不再需要宗教仪式(西二10–13)。我们怎么可以成全律法呢?就是顺服圣灵,让他在我们的生命里动工(罗八1–3)。圣灵使我们能在日常生活中经历到“律法的义”。这并不是说我们活出了无罪、完全的生命,而是说靠着圣灵的大能,基督透过我们活出他的生命(加二20)。在八福中,我们看到了耶稣基督完美的品格。他从不需要为自己的罪忧伤,因为他是无罪的,但他仍“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赛五十三3)。他也从不需要饥渴慕义,因为他是神的圣子,但他却喜爱父的旨意,并以遵行父的旨意为满足(约四34)。要经历八福所说的义,唯一的途径就是依靠基督的能力。

(3)致力于践行并教导律法(太五19)。这不是说我们应当专攻旧约而忽略新约!哥林多后书第三章清楚指出,我们是新约的执事。但律法也有它合宜的服侍(提前一9及以下),那并没有违背神恩典的荣耀信息。耶稣希望我们更多认识神的义,顺服并向他人分享神的义。神的道德律法并没有改变。我们不是出于惧怕而遵行外在的律法。今天信徒是出于爱而遵行内在的律法,并且活出它来。圣灵指教我们神的道,使我们有能力遵行。罪仍旧是罪,神也对罪施行惩罚。事实上,我们如今领受了更多的教导,得到了更多,理当担负起更多的责任。

路16:16-17所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因为约翰将救主介绍给以色列民,宣告了神国的到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律法变得不可信或被废掉,因为在耶稣基督里,律法已经被成全了(太五17–20)。法利赛人以严格遵守摩西律法而自傲,却没有接待摩西写到的救主!

默想:

身为基督徒的我,是否留意自己的生活见证?我的义是否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主耶稣的教训是Paradox反合性的,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有时候会太强调因信称义,反而忘了行义。行事为人要与所蒙的恩相称,因为基督的义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可以实践的。

祷告:

主啊,求祢使我留意自己的生活见证,不要成了光说不练的基督徒,也能行事为人与所蒙的恩相称,因为祢的义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可以实践的。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祈求,阿们!